目的地搜索
学生园地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园地 >> 荣誉获奖 >> 正文
我院“法治•梦”普法先锋队喜获天津市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
2017-07-31 10:02  

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成长成才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响应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共同组织开展的“喜迎十九大•青春建新功”2017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号召,我院特组织“法治•梦”普法先锋队赴绥中开展了为期三天调研普法活动。本次普法先锋队由党委副书记李杰老师、院团委书记李宝光老师、刑法教研部副教授张晶老师及法学院同学一行共14人组成。

一、签署合作协议——常态化开展法律服务和人才交流

“依法治国”方针的确立,彰显了“法的地位”,开启了学法用法普法的新阶段。在与绥中沟通对接的过程中,当地团委的大力支持并表达了希望引进专业法律人才,常态化推进法律援助和普法活动的意愿。双方就合作协议达成一致。因此,第一站便是在绥中县交通运输管理局签署“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文学院与葫芦岛市法律服务、人才交流合作协议”。出席本次仪式的有葫芦岛团市委书记、市青联主席单伟、我院党委副书记李杰老师、院团委书记李宝光老师、文学院团委书记尹德军老师。根据合作协议:在未来三年里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为葫芦岛市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葫芦岛市为我校优秀法学毕业生提供施展才华的平台。本次签约,构建起校地互利共赢。携手合作的长效机制,为广大青年学子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提供了宝贵的机会。合作协议签署仪式拉开了本次暑期实践的序幕。

二、开展普法宣传——以法律之光传爱万家

在三天的暑期实践中,普法先锋队深入乡村开展普法宣传社会实践活动。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讲起,普及法律知识,增进维权意识。以法律知识帮助村民同时培养学生法律思维和法律实践能力。

在绥中平房村,普法先锋队受到了孩子与村民们的热情欢迎。时值暑假,队员们结合未成年人犯罪、校园暴力等问题,有针对性侧重点地开展活动。通过喜羊羊普法动画短片,从“青少年的权益”“怎样维护我们的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三个角度进行提问。孩子们的积极的回答,法宝獬豸的详细解答,让宣传不再变得枯燥无味。普法小分队出演了家庭情景剧,用一个生动的场景告诉大家未成年人的保护不仅依靠司法与社会救助,更多的是源自家庭的关怀。活动最后,队员带领孩子们在纸上写下十年后的畅想,默默祝愿孩子们,在法治庇护下实现自己的理想。

在临县元台子满族乡,普法队员们除了进行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宣讲,还向村民们解释了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特别是在农村城镇化建设进程中可能涉及到的相关法律问题及其防范措施。让村民们了解到保障就在身边,知晓如何利用身边最有力的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活动的最后普法先锋队向村民赠送了关于依法治国、建设发展新农村的宣传单页并就村民的生活收入、消费维权、民主权利的保障与落实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社会调查,为以后的农村普法活动积累第一手资料。

三、组织参观走访——在实践中开拓学生视野

在普法宣传的同时,普法先锋队还积极组织参观走访活动。在春贺食品工厂,即使是进入工厂参观,成员们都进行了严格的消毒步骤。加工厂的车间具有完备的生产线,各工序间配合高效有序。队员们亲身体会到食品加工过程中近乎苛刻的卫生要求。普法先锋队也将会在后续的活动中对他们提供法律援助与支持。

暑期实践的最后一天普法先锋队来到了兴城古城,感受到了古城历史积淀下的沧桑和沉郁。先锋队参观了钟鼓楼、文庙等景点,在导游的讲解下丰富了人文历史知识。这次实践活动也在与文学院的和谐氛围中圆满结束了。绥中之行开启了新的人生之旅。“依法治国”理念的指导下法制建设欣欣向荣,新农村建设局面大好,都激励着我们法学学子积蓄力量建设法治中国贡献出更多的力量。最终我院“法治•梦”普法先锋队荣获天津市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为此次暑期实践活动画下圆满句号。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天津师范大学 |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兴文楼 | 邮政编码:300387 | 电话:022-23766224 | 管理员: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