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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 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4-11 15:56  

      为全面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培养适应时代要求的创新创业人才,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及学校相关通知学院决定在2022年度继续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1. 大创计划实行项目式管理,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指导教师和企业指导教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2. 项目团队成员原则上为我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成员基本稳定,专业、能力结构较为合理,鼓励跨院系、跨专业的学生组成团队,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

每位学生同一年度只能参与一个项目,如果上一年度参与的项目未结题(包含延期和撤项两种情况),则不能参与新项目。

3. 项目申请团队应选择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较好创新性成果、潜心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成长的1-2名教师作为指导教师,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的指导教师须有1名具有创业或企业(行业)实践经历。

每位教师同一年度最多只能担任两个项目的导师,如果上一年度指导的项目未结题(包含延期和撤项两种情况),则本年度指导的项目数相应减少。

4. 鼓励项目团队积极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创新创业赛事。

5. 根据学校安排,我院创新训练项目名额为国家级1项,市级3项,校级4项。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由学校答辩后产生。

二、报送要求

1.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

团队负责人填写附件1,填报要求见附件1。

2. 《天津市大学生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5,电子版)。

项目申报书内容将进行学术不端重复率检测,检测不合格者取消申报资格。基本信息中的“项目编号”“项目级别”“财政拨款”“学校拨款”“总经费”栏目处暂不填写最终信息以公示为准

附件3-5请报送Word电子版。文档法学院-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格式命名。

3. 线上填报。

请项目负责人登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填报项目申报信息,项目最终申报信息以此平台提交信息为准(网址:http://202.113.110.35/cxxl/index.aspx,初始账号及密码均为教师工号、学生学号项目负责人在平台提交材料之前,需要全部团队成员登录平台,完善本人电子邮箱及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在项目平台中完成“项目负责人申报-指导教师审核-学院专家审核-学院管理员审核操作后,方为提交成功,请务必保证平台填报与报送材料信息一致。项目申请线上操作简易流程附件6。(校外访问此平台时,须使用校园VPN系统方可登录,使用方法见http://xxb.tjnu.edu.cn/info/1034/1267.htm。

4. 报送方式及截止时间

以上材料均以团队为单位,由项目负责人进行报送。电子版材料请以压缩包形式将附件1、附件3(4或5)报送至邮箱:fxyxxsjb2018@126.com,命名方式为:法学院-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申报材料报送及平台填报截止时间:5月2日下午17:00

三、立项答辩

创新训练项目,由学院组织答辩并评定立项级别,时间拟定于5月5日下午。学校不再组织项目复评。答辩演讲时间为5分钟以内,可准备项目展示PPT。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立项答辩,时间拟定于5月12日下午。答辩演讲时间为5分钟,可准备项目展示PPT。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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