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地搜索
学生园地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园地 >> 就业创业 >> 正文
关于举办2022年“挑战杯”天津市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天津师范大学赛区法学院院级比赛的通知
2022-04-28 16:27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国家双创工作部署,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高质量发展,引导和激励大学生通过广泛的社会实践、深刻的社会观察,不断增强对国情社情的了解,激发创新精神,培育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校团委的有关要求,现决定举办天津师范大学赛区法学院院级比赛,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2022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我校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

二、赛事安排

1.竞赛分组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设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五个组别。

——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在智能制造、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新材料、军民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城乡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 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金融与财经法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人力资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成渝地区及粤港澳大湾区等经济合作建设,在工业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竞赛赛制

本次竞赛分为院级赛和校级赛两个阶段进行,院级赛后,学院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校级赛,推荐名额根据院级赛项目数量另行通知。本次竞赛通过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系统组织,学院组织的院级赛依托校级赛发布从属活动。

学生参与竞赛时,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个项目;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个组别,不得兼报。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人,不超过15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5人。对于跨学院参赛的项目,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为项目申报单位。已获往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以及“挑战杯”天津市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金奖的项目,不可重复报名。

学生通过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系统报名时,应由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参赛项目名称、参赛组别、团队成员和指导教师信息,并将项目申报表、项目介绍材料(建议为20页以内PPT)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一并压缩后上传完成报名,项目团队成员无需报名。报名截止前,不符合参赛要求的项目,经学院团委审核驳回后,可由项目负责人按驳回意见重新提交报名,项目负责人也可自行撤回报名材料后重新报名。报名截止后,仍不符合参赛要求的项目,经学院团委审核驳回后,不可再次报名。由学院团委推荐参加校级赛的项目,经审核不符合参赛要求的,取消校级赛参赛资格。

3.评审方式

邀请有关专家组成大赛评审组承担竞赛的评审工作,对参赛作品提出意见、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校级赛结果。

4.奖惩办法

评审后,根据参赛作品情况,向学校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校级赛。校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通过市级复赛晋级市级决赛的作品为金奖,其他入围市级复赛的作品为银奖,铜奖视校级赛参赛作品总数另外设置。入围校级赛的学生第二课堂成绩由校团委按积分规则落实,其他参赛项目成绩由学院团委按积分规则落实。

对于弄虚作假的项目,一经举报核实将取消该项目所获奖项。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天津师范大学 |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兴文楼 | 邮政编码:300387 | 电话:022-23766224 | 管理员: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