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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40周年院庆标识(LOGO)设计方案征集启事
2019-11-11 15:46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40周年院庆标识(LOGO

设计方案征集启事

20209月,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将迎来40周年院庆。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文化建设,增强广大师生的凝聚力和归属感,深入挖掘、凝练学院精神与办学特色,学院决定以此为契机,开展40周年院庆标识(LOGO)设计方案征集活动。

一、征集对象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全体师生、离退休人员和法学院广大校友;同时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

二、时间要求

从即日起至202033124:00(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三、作品要求

1.   作为法学院40周年院庆的“视觉形象传达”,该标识(包括标志图案和相应文字)应创意新颖、构思精巧、内涵丰富、寓意深刻,能突出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特色,能彰显法学院四十年办学历史文化底蕴和争创国内一流法学院的办学理念,预示学院发展前景,具有时代特征和艺术表现力。

2.   该标识应遵循标志标识艺术创作规律,符合标志标识设计表达规范,表现形式简洁、色彩明快,富有美感和视觉冲击力;整体上易于识别,适于做各种延伸设计,利于进行校内外推广应用。部分元素可以与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院徽保持一定的相关性。

3.   该标识主要用于学院40周年院庆新闻宣传报道、主题网页、纪念品、文化宣传品、校园环境布置以及各项庆祝活动中的设施设备、证件、请柬、入场券等典型场合。

4.   应征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设计方案须提供A4规格黑白稿、A4规格彩色稿(注明CMYK色值)及电子版(矢量格式,文件小于5M;或者TIFJPG格式,分辨率600*600dpi以上,文件小于3M),并附以设计理念说明或内涵注释。

5.来稿作品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投稿方式

1.   应征者需填写、提交《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40周年院庆标识(LOGO)设计方案应征表》(见附件),作者个人信息、作者声明签名、标识小图、设计理念说明或者内涵注释等信息应填写齐全。

2.   应征表和设计方案电子件请发送至 sdfx40@163.com,邮件主题填写为“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40周年院庆标识征集”。

五、评选程序

1.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40周年院庆标识评选委员会将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并产生入围作品,入围作品将会在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官网、“天师法学人”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征求广大师生、校友的意见后,确定被采用作品。

2. 被采用作品的作者将获得奖金5000元。所有入围作品的作者将获得荣誉证书和40周年院庆纪念品。

六、其他说明

1.   应征设计方案作品必须为原创,若该作品有任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或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且应赔偿因此给主办方造成的损失。

2.   凡参加本次院庆LOGO征集的投稿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上述声明;标识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所有。

3.   评委会将从作品中遴选,或酌情加以修改或组合完善后产生最终推广使用的天津师大法学院40周年院庆标识(LOGO)。

4.学院简况请浏览学院官网http://fxy.tjnu.edu.cn

联系人:李宝光               联系电话:23766066

附件:《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40周年院庆标识(LOGO)设计方案应征表》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

20191110


附件【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院庆徽章征集启示(1).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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