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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资料室图书报刊借阅规则
2018-12-17 16:31  

法学院资料室图书报刊借阅规则

20089

法学院资料室主要服务于本院教师教学和科研以及本科生、研究生学习。为了规范管理,提高使用效率,更好地为老师和同学服务,特制定图书借阅规则如下:

一、阅览规则

1、资料室实行开架阅览。读者在规定开放时间内需先交验本人证件(工作证、学生证),签名后向管理人员领取钥匙,将随身携带的书包、文件袋等存入指定物品存放柜里,方能进入资料室阅读。

2、读者必须首先拿好代书板,将代书板放在取阅的杂志位置上,以免将杂志错放。

3、每次只能取阅1册,不得同时取阅多本,以免影响他人阅览。

4.文明阅览,衣着整齐;室内应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入室后手机调至震动挡,严禁在室内接打手机。

5、爱护书刊资料及一切公共设施,严禁随意涂抹、撕毁、私藏书刊。

6、保持室内清洁,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严禁在室内吃东西,室内严禁吸烟。

7、本室有3台电脑供教师和学生使用,电脑桌面载有资料室全部图书和期刊目录,随时供读者查阅。

8、本室内所有期刊、工具书仅供查阅,不能外借。如须复印,先交2倍押金,方可带出阅览室,并尽快归还。

二、借书规则

1、资料室实行开架借阅。读者需先交验本人证件(工作证、学生证),签名后向管理人员领取钥匙,将随身携带的书包、文件袋等存入指定物品存放柜里,方能从阅览室进入书库。

2、在选书时一定要将代书板插入该书位置,不借书时将书放回原处,不可随意乱放。

3、选定书后,请到借阅台办理借书手续,并请读者自查图书有无缺损涂抹,如果有,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加盖“破损”章。

4、借书权限:教师为6册,研究生为2册,本科生为1册。毕业班研究生在撰写毕业论文阶段可借阅3册。毕业班本科生在撰写毕业论文阶段可借阅2册。

5、借书期限:教师为2个月,研究生为1个月,本科生为半个月。图书到期,允许续借1次,并办理续借手续。

6、为保证所有读者能及时查阅当年购买的新书,借阅新书权限:教师为2册,研究生为1册,本科生限制外借。借阅新书期限:教师为1个月,研究生为1周。

三、处罚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参照《天津师范大学图书馆关于书刊赔偿与借阅过期罚款的规定》(20076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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