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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实验室学生实验守则
2018-12-17 16:30  

法学院实验室学生实验守则

20089

为了使学生在实验过程中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使自身应用法律的能力得到锻炼,依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分别将计算机房、物证技术实验室和模拟法庭应遵守的规则加以规定,望大家自觉遵守。

一、计算机房

1、计算机房内所有设备不得移出机房。如有特殊需要,应该在得到部门主管批准后,办理有关手续后进行。

2、学生不得改变计算机房内的供电线路、不准接触电闸。不得随意拔、插或搬动机房设施。

3、学生使用计算机,必须在教师的带领和指导下进行,不要在机房内大声喧哗,不要任意调换座位。

4、保持计算机房的清洁卫生,不得带入饮料、零食,不准在设备和桌椅上涂写。

5、爱护计算机房内的设备,要按规定进行操作。使用人员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设备损坏的,要及时报告有关负责教师,并酌情根据学院的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6、为了保证设备安全运行,未经教师允许,学生不得带入任何软盘、光盘等移动存储设备。

7、使用机器时,如果发现机器运转问题,要及时报告教师,不要自行进行拆卸。

8、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将院外人员带入计算机房或将计算机交院外人员使用。

9、如果遇到特殊情况,要保持镇定,听从教师统一调动,进行疏散。

10、计算机房卫生坚持定期打扫的制度,由学院统一安排指定班级打扫。

二、物证技术实验室

1、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明确实验原理、目的、要求、步骤及注意事项等,并携带好实验所需的自备用品。实验要严格按规程进行。

2、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实验课,不得迟到早退,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得参加本次实验。学生进入实验室后,需保持安静,按次序或编组次序就座,不得喧哗。因故不能做实验者,应向指导教师请假,所缺实验要在期末本课程考试前,按指定时间补齐。

3、禁止将零食带进实验室,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杂物,不乱涂乱写,禁止吸烟。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卫生。

4、做实验要严肃认真,仔细观察,积极分析思考,如实记录实验数据。实验数据须经教师审查签字通过。

5、服从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指导。要遵守纪律,不准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经允许后,学生要清点各自的实验用品有无缺损,如有问题,应及时与教师及管理人员联系。

6、实验中要注意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要爱护仪器设备,遵守操作规程。仪器设备如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报告指导教师。

7、注意节约实验室水、电和试剂等实验用品。

8、实验室中的一切用品,未经教师和管理人员的许可,不得随意带出实验室,违者将严肃处理。

9、实验结束后,整理好仪器设备、工具,切断电源,关闭水、电闸门,关好门窗,经实验室工作人员验收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三、模拟法庭

1、应保持模拟法庭内桌椅的整洁、卫生;禁止将零食带进模拟法庭,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杂物,不乱涂乱写,禁止吸烟;保持整个模拟法庭的神圣、庄严。

2、模拟法庭内电器设备较多,未经教师和管理人员的许可,禁止随意动用。

3、使用人员应按计划进行相关活动,要爱护室内仪器、设备,遵守操作规程。

4、离开模拟法庭时,应将模拟法庭打扫干净,带走随身物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四、赔偿与处罚

1、因违反纪律或操作规程而造成设备损坏的,要及时报告有关负责教师,并酌情根据学院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和处理意见。

2、因违反纪律或操作规程而造成人身意外伤害的,责任自负。

3、因违反纪律或操作规程,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按照《天津师范大学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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