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杨猛宗,男,江西抚州人,在南开大学获学士、硕士及博士学位,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院党委基础法、国际法学教师党支部书记,国际法学教研部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曾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进修劳动法。
社会兼职:中国逻辑学会理事、中国法律逻辑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天津市逻辑学学会副会长、天津市法律逻辑研究会秘书长、天津市法学会应用法学分会常务理事、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理事、天津政府法治智库专家、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天津港保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天津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天津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天津师范大学法律顾问等。
研究领域:劳动法、国际法、法律逻辑学等。
二、主要科研成果
(一)学术论文
1、《我国职业病民事赔偿制度规则研究》,载《社会科学辑刊》(中文核心,CSSCI)2018年第2期;
2、《数字艺术的法理分析——面向非义行为的对抗行为》,载《法学杂志》(中文核心,法学类CSSCI)2017年第8期;
3、《劳动权刑法规制的解构与进路》,载《甘肃社会科学》(中文核心,CSSCI)2017年第4期;
4、《法律论证可接受性的内涵与类型之探析》,载《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中文核心,CSSCI)2017年第2期;
5、《非形式逻辑视野下的法律论证评价标准》,载《社会科学》(中文核心,CSSCI)2016年第10期;
6、《依法治国背景下南海争端解决的国际司法途径探究》,载《政法论丛》(法学类CSSCI)2015年第2期;
7、《民商事裁判中的法律论证及其可接受性研究》,载《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法学类中文核心)2015年第3期;
8、《司法判决中的逻辑作用探讨》,载《齐鲁学刊》(中文核心,CSSCI扩展版)2015年第3期;
9、《溯因推理新论——法律论证的视角》,载《政法论丛》(法学类CSSCI)2013年第5期;
10、《工程招标投标中的履约担保问题》,载《中国市场》(中文核心)2006年第2期;
11、《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若干问题研究,载《商业时代》(中文核心)2005年第8期;
12、《我国大陆与台湾地区<政府采购法>之比较》,载《公共支出与采购》2005年第5期;
13、《WTO<政府采购协议>例外条款解读》,载《中国政府采购》2004年第3期;
14、《关于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监控的思考》,载《法学教育改革与探索》2010年。
1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保障制度研究》,载《天津滨海法学》2011年。
(二)科研课题
1、主持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标准在地方经济社会治理中的地位与作用研究》;
2、主持天津市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裁判文书中的法律论证规则研究》;
3、主持天津师范大学博士基金项目《裁判文书中的法律论证规则研究》;
4、主持天津师范大学青年基金课题《入世与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完善》;
5、主持天津市委重点调研课题《职工权利救济机制研究》;
6、主持横向课题《劳动合同法背景下劳动争议的预防与应对》;
7、主持横向课题《企业规章制度制定与风险防控》;
8、参与教育部课题《海洋法争端解决机制与中国海洋争端解决政策的选择》(孙立文教授主持);
9、参与国家社科基金课题《海洋法公约与中国海洋争端解决政策的选择》(孙立文教授主持)
10、参与天津哲学社科课题《滨海新区新生代农民工权益现状的调查与对策研究》(李旭副教授主持);
11、参与天津市司法局重点调研课题《建立服刑人员养老保险机制研究》(贾邦俊教授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