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王喜荣,男,汉族,1979年出生,法学博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台湾政治大学访问学者。
研究方向:民商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二、工作经历
1.2003年7月—2009年1月,在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专卖局)工作,任职包头市公司部门负责人;曾在基层挂职锻炼一年,对于行政执法、合同审查、商务谈判、劳动人事争议和经营管理有过全面的历练;
2.2007年11月—2009年2月,执业律师,对律师业务有基本了解。
3.2009年2月—2019年9月,在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任高级法官、调研组负责人,先后经历民事审判、涉诉信访、刑事审判等多个岗位的锻炼,对于法院工作有着全面、深入的了解。审理了近千件民商事和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案件,期间兼任调研组负责人,先后承担了建设工程、房屋买卖、劳动争议、民间借贷、执行异议、消费者公益诉讼、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指引等司法调研课题。
三、主要科研成果
(一)科研论文
1.《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的法律保障》(第二作者),《残疾人研究》2018年第1期;
2.《法典化潮流下劳动法判例制度研究》,《学习与探索》2017年第6期;
3.《工资定义的法教义学研究》,《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4期;
4.《民事裁判文书改革的思考》,《产业与科技论坛》2015年第1期;
5.《我国民事案件送达难问题》,《网友世界》2014年第20期。
(二)参与科研项目
1.《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善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14年重大项目(子课题参与人);
2.《残疾人社会保障条例》,中国残联重要项目(参与人);
3.《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研究》,中国残联重要项目(参与人);
4.《残疾人大辞典(法学卷)》,中国残联重要项目(参与人);
5.《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三版网络版)》(参与人)。
(三)司法调研成果
1.《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劳动争议诉裁调对接工作的指导意见》(内高法〔2014〕191号);
2.《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内高法〔2015〕193号);
3.《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关于加强涉及消费者权益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内高法〔2015〕197号);
4.《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相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内高法〔2014〕16号);
5.《执行异议之诉审判实务问题调研报告》;
6.《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参与人);
7.《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相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内高法〔2014〕15号).
四、获奖情况
1.《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审判实务问题调研报告》获内蒙古自治区司法调研评比一等奖;
2.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
3.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