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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增尊老师
2018-12-14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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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于增尊,河北沧州人,法学博士。现任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入选天津市“13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员、天津市高校“青年后备人才支持计划”。南开大学(2009年)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2012年、2016年)诉讼法学硕士、诉讼法学博士,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联合培养博士(20138-20148月)。

兼任天津市法律逻辑研究会副秘书长,天津市“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天津师范大学科技创新法制研究中心研究员。

研究方向为刑事诉讼法学、数据法学等。

二、教学情况

为本科生开设刑事诉讼法、比较刑事诉讼法等课程;为研究生开设刑事诉讼法、刑法与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诉讼基本原理等课程。

三、科研情况

(一)学术论文

1.于增尊:“专家陪审制度冷思考——兼论审判阶段的专门知识供给机制”,《时代法学》2022年第4期。

2.于增尊:“台湾地区侦查不公开制度改革述评”,《海峡法学》2022年第1期。

3.于增尊:“效率追求如何契合公正:刑事诉讼期限立法的基本原则”,《法学杂志》2019年第5期。

4.于增尊:“论我国刑事二审审判期限制度之完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9年第6期。

5.于增尊:“刑事羁押信息告知对象研究——以羁押信息告知制度价值审思为分析视角”,《社会科学家》2019年第10期。

6.于增尊、卢喜庆、王显琳:“深化律师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对策研究——以天津市西青区为例”,《中国司法》2019年第9期。

7.徐磊、于增尊:“国际体育仲裁中当事人辩论权的类型化研究——以兴奋剂违规案件中的运动员为视角”,《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18年第1期。

8.于增尊:“死刑复核期限制度构建”,《海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1期。

9.汪海燕、于增尊:“预断防范:刑事庭审实质化诉讼层面之思考”,《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6年第1期。

10.于增尊:“论我国古代刑事审限制度及其启示”,《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5年第3期。

11.于增尊:“为刑事审限制度辩护——以集中审理原则之功能反思为视角”,《政法论坛》2014年第6期。

12.陈光中、于增尊:“严防冤案若干问题思考”,《法学家》2014年第1期。

13.陈光中、于增尊:“关于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若干问题的思考”,《法学》2012年第11期。

14.汪海燕、于增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评析”,《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3年第5期。

15.于增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的基本理论问题探析”,《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13年第4期。

16.于增尊:“人民监督员选任范围的模式选择——兼评试点阶段人民监督员选任模式”,《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年第2期。

17.于增尊:“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评析”,《临沂大学学报》2013年第2期。

18.于增尊:“人民监督员制度监督程序之完善”,《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学报》20131期。

19.于增尊:“从价值角度看我国人民陪审员制的存废”,《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年第1期。

20.于增尊:“测谎结论的证据资格探讨”,《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年第2期。

21.于增尊:“不起诉裁量权制约机制的困境与重构”,《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2011年第5期。

22.于增尊:“论我国非法言词证据排除的不能性”,《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1年第4期。

23.于增尊:“中国式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则解读”,《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1年第3期。

(二)学术著作

1.于增尊:《刑事诉讼期限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

2.汪海燕、董林涛、于增尊等:《刑事诉讼法解释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三)科研项目

1.《高校治理现代化视域下的学生个人信息保护问题研究》,2021年天津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

2.《人民陪审员制度公信力建设研究》,2017年天津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3.《涉黑涉恶犯罪治理中的证人保护问题研究》,2021年天津市法学会法学理论法治实践研究重点课题。

4.《审判中心主义视角下的司法职权关系研究》,2020天津市教委人文社科项目。

5.《新时代加强律师队伍发展建设的对策研究》,2018年天津市西青区司法局委托项目。

6.《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完善研究》,2016年天津师范大学校博士基金。

(四)科研奖励

1.第十五届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

2.第十七届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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