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刘东辉,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天津师范大学教师培训师团队成员,天津师范大学地方政府法治研究中心(智库机构)研究员,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听证员,兼职律师。主要研究方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法。曾获“2022年度天津市最美家庭”;获天津市高校第十五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第一名,天津师范大学第十五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天津师范大学十佳青年教学能手。
二、主要科研成果
1.论文《论行政辅助人的行政法规制》,载《江汉论坛》2015(07);
2.论文《论行政辅助人职务侵权赔偿责任》,载《社会科学家》2022(04);
3.论文《城市治理必须强调公众参与》,载《法制日报》2013年3月18日第7版;
4.论文《公务员行政法律责任免除论略》,《领导科学》2013(03);
5.论文《行政联席会议制度刍论》,载《人民论坛》2012(35);
6.论文《妇女志愿者权利保障研究》,载《兰州学刊》2012(07);
7.论文《公共交通领域的风险规制》,载《理论界》2012(06);
8.论文《<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公众参与制度创新分析》,载《城市管理与科技》2013(05)。
9.论文《“小邦大治”:新加坡的行政执法文化》,载《世界文化》2022(05);
10.著作《行政联席会议法治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出版。
三、科研项目
1.主持“行政辅助人制度研究”,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2.主持“公务员行政法律责任免除理论问题研究”,天津师范大学青年基金项目;
3.参与 “集体行动论下的新媒体社群组织研究”,国家社科基金;
4.参与“中国地方政府法制指标体系研究 ”,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5.参与“风险刑法基础理论研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6.参与“地方政府参与PPP模式的法律风险防范对策”,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7.参与“风险社会下食品药品安全法律对策研究”,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8.参与“构建行政不作为诉讼制度的探索——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为起点”,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