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贾邦俊,男,1955年4月出生,山西省文水县人,大学本科、法学学士。现任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民商法学科负责人,民商法经济法教研室主任,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会长;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顾问;天津市人民调解员协会理事;兼职律师;被天津市若干律师事务所聘为顾问;天津师范大学法律顾问。
1982年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政教系。毕业前由学校选派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系统学习了法律专业各门课程,回校后任法律专业民法学教师。现主讲《民法学》《合同法学》;曾讲授过《劳动法》、《房地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专题等课程。主要研究方向:民法学、合同法学。
二、主要科研成果
(一)学术论文
1.《论中国人民的调解制度》(法文)加拿大魁北克省拉瓦耳大学《法学杂志》1996年9月;
2.《著作权法修改中的若干问题》天津师大学报2001年1期(人大复印资料2001年5月索引目录收录);
3.《合同义务扩张的种类及比较研究》现代财经(核心刊物)2001年1期;
4.《合同非约定义务若干问题的思考》理论现代化2001年4期;
5.《合同非约定义务确定的依据、范围和分类》天津政法干部管理学院2001年2期;
6.《见义勇为行为的民法透视》河北法学2003年1期,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摘录)2003年2期等;
7.《房屋不动产夫妻共有制的困惑与选择》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08年;
8.《论我国<物权法>中安全保障义务人制度及其完善》政法论丛2009年;
9.《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下借款合同效力探析》西部法学评论2013年;
10.《公房承租权滑落点的权属性分析》长白学刊2013年;
11.《《继承法》修改中“私法自治”理念的顺利与拓展》天津法学2013年。
(二)著作
1.主编:《市场经济法概论》、《中国房地产经营法制管理》、《中国企业经营法制管理》、《中国实用新经济合同》、《合同法总论》;
2.参编:《中国涉外经济贸易法制管理》等。
三、获奖情况
1.贾教授主讲的《民法学》课程一次性通过了学校首批优秀课建设的评审,被授予校级优秀课;已被定为天津师大申报“天津市精品课”的课程之一,正在申报中。主持的教改项目《民法的理念及应用化教学方法 》2004年获得天津师大教学成果二等奖。
2.《合同义务扩张的种类及比较研究》一文2002年获天津市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合同法总论》一书2004年获天津市第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3.承担天津市“十五”社科研究规划课题《城市房屋拆迁中的法制化管理问题研究》,为该项目负责人。
4.2004年6月受天津市人大常委会邀请,在市人大常委会议事厅为天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们作了《中国商事法律制度》法律知识的专题讲座。
5.2004年10月被天津法学会授予“天津市优秀法学家”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