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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津明老师
2018-12-14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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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梁津明,中共党员,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北京大学访问学者。曾任法学院院长,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高等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现任天津师范大学地方法治政府研究中心主任,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天津市法学会副会长、市地方立法研究会副会长和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等职。

二、科研情况

(一)科研论文

撰写《试论制约依法行政的若干问题及其对策》、《关于完善我国行政决策程序问题的探讨》、《行政许可制度应当完善》、《我国行政裁判制度之重构》、《关于行政信息公开立法问题的思考》和《关于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思考》等论文。

(二)著作

撰写《中国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通论》、《职务违法违纪问题研究》、《行政执法论纲》,《行政不作为之行政法律责任探究(合著)》等著作。

(三)科研项目

主持司法部项目“国家综合配套改革的法律保障研究—以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为中心”;

主持“职务违法违纪问题研究”和“地方政府法治指标体系”等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

(四)学术交流

多次参加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学术会议、出席第十届海峡两岸行政法学学术研讨会和东亚行政法学第八届国际学术大会、出席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会议和亚太法协第十四次学术会议。

三、工作业绩

重视法学教育教学理论的学习与研究,积极投身法学课程、专业和学科建设。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和中国行政法学基本理论课程教学中,不断推进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努力在教学中体现传授法学知识和塑造法律素养并重,学习法学理论和培养应用法律能力结合的特点。经与所在教研室老师的共同努力,其主讲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获得校级精品课程。在法学专业与学科建设中,倡导服务地方法治建设,培养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人才的理念,在前辈工作成绩的基础上,在校党政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下,与院领导班子和广大师生一道,博采中外法学高等院校办学经验,大力推进本校法学专业与课程建设多项改革,使天津师大法学成为天津市品牌专业、重点学科、教育部实践基地和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为本校法学未来发展奠定了一定基础。

积极参加法学研究与学术交流。在教学、科研及管理之余,注重将先进的法学理论与中国尤其是地方法治实际有机结合,尤为突出的是积极投身我国政府法治建设,为促进依法行政而努力工作。自1996年以来一直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列席市政府全体会议,参与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等事项,参与起草、审查、修改《天津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则》和《天津滨海新区条例》等一批规章和法规草案,参与处理市政府交办的永基商城和汇众经纪等重大案件。先后为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或者行政执法骨干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为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做出了一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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