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基本情况:
李昭,女,中共党员,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教研部主任、党支部书记。
二、社会兼职:
天津市法学会宪法学分会副会长;天津政府法治智库专家;市委依法治市办评审专家智库成员;天津市“五五”及“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天津师范大学地方法治政府研究中心(智库)成员;兼职律师。
三、教学与学术研究情况:
主要从事“宪法学”、“人权法”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曾参与国家社科七·五规划重点项目(“民主政治与地方人大研究”)、中央纪委监察部调研课题(“公民参与反腐败的途径和权利保障机制研究”)、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国家综合配套改革的法律保障研究——以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为中心”)的研究工作;主持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重大疫情防控“以人民为中心”的实践经验研究);主持完成天津市重点调研课题(“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研究”)、天津市西青区司法局委托项目(“创新社区矫正执行机制初探——以探索西青区多元化社区矫正执行模式为重点”)的研究工作。
先后在《宪法研究》、《法学杂志》、加拿大Laval大学法学期刊、《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现代财经》、《理论与现代化》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主要代表作有:《“先行先试”的宪法学审视》、《权利制约权力的理论及实践思考》、《完善我国私有财产法律保护制度探析》、《建立和完善公民参与反腐败权利保障机制的若干思考》、《人口流动问题的法律应对——迁徙自由》等。
四、获奖情况
1、1995年9月论文“积极行使权力,加强地方立法”获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优秀论文一等奖。
2、2002年7月中央纪委监察部项目“公民参与反腐败的途径和权利保障机制研究”成果获天津市第七届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
3、2013年4月因指导的硕士论文(赵玉磊:“论我国宪政实现的要件及路径”)被评为天津市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天津师范大学优秀硕士生导师称号。
4、2013年12月被评为天津师范大学教工先锋岗先进个人。
5、2015年5月被评为天津师范大学师德先进个人,获天津师范大学师德标兵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