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
(一)本学位授权点的概况及培养方向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学科2010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是天津市地方高校最早获批该授权点的单位。目前,本学位授权点设有宪法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史、刑法学六个方向。近年来,我院法学学科取得如下代表性成果:
1.2017年,法学学科获批天津市高等学校重点学科。
2.2017年,法学学科成为天津市“区域一体化与法治建设”特色学科群牵头学科。
3.2017年,郝磊教授担任首席专家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商事立法”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4.2018年,“新时代民商法应用中的重大法律问题”团队获批天津市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团队。
5.2019年,该学位点依托的法学专业获批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二)主要培养方向
1.法律史
(1)中国法制史:法制史是研究与介绍人类历史上存在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从而总结历史经验,传承法律文明的学科,为现代社会的发展提供历史借鉴。在此基础上,本研究方向主要以中国古代官吏职务犯罪为研究重点。
(2)中西法制比较研究:对历史上的中西法律制度和中西法律文化进行比较研究是比较法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领域,通过对中西法律制度和中西法律文化的比较研究可以为中国法制现代化建设提供理论依据和历史的经验教训。
2.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1)宪法学:本方向在研究宪法学基本理论的基础上,立足学科前沿,密切关注中国的社会现实,关注现行宪法确立的规范及制度的实施及运行情况,坚持以中国宪法问题的分析与解决为基本学术目的,运用宪法思维对现实问题进行分析,并力求提出解决之道,以为实际部门提供重要的理论参考。
(2)行政法学:本方向在研究中国行政法学基本理论的基础上,以研究中国地方政府特殊理论,并运用这些理论发现、分析和处理地方政府,尤其是沿海区域地方政府法治建设中的行政法律问题为特色。
3.刑法学
(1)中国刑法学:本方向研究内容为中国刑法的基本理论问题及刑法司法实务问题,主要包括刑法基础论、犯罪论、刑罚论以及罪刑各论;研究特色在于理论与实务并重;研究意义在于解决刑法理论上和司法实务中的疑难问题。
(2)比较刑法学:本方向研究内容为中外刑法的比较研究,具体包括中外刑法基础理论、犯罪理论、刑罚理论以及具体犯罪的比较研究;本研究方向的特色在于中国刑法与德日刑法的比较以及中国刑法与俄罗斯刑法的比较;研究价值在于批判地继承域外刑法学研究的先进成果,进而为我所用,加快我国刑事法治建设。
4.民商法学
(1)民法学:本研究方向主要研究民法总则、物权法、合同法、人格权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理论和实践运用,将民事权利的基础性、根本性问题研究与新兴权利研究相融合,解决民事权利的实现和保护制度。
(2)商法学:本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商法的一般原理、商事组织法(含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和其他企业法)、商事行为法(保险法、破产法、票据法等)以及商事权利及责任制度,并运用商法理念、方法、原理、制度解决实务具体问题。
5.诉讼法学
(1)民事诉讼基础理论:民事诉讼法学是法学核心课程之一,也是全国各大法学院系学术型研究生诉讼法专业必设的研究方向。对民事诉讼基本理论的研究,能够奠定学生扎实的专业基础,有利于他们日后从事司法实践工作或者进一步研究深造。在此基础上,本专业方向还将致力于纠纷解决机制的研究,例如仲裁与人民调解法等内容。
(2)刑事诉讼的理论与实践:刑事诉讼法学是各大法学院系诉讼法学研究生必设的研究方向。在此基础上,本方向将致力于刑事一体化的研究。刑事法实践是实体法与程序法并行的法律活动。在此过程中,刑法、刑诉法、犯罪预防法、刑事执行法等法律互相配合、互为补充,以实现预防和控制犯罪的目的。此研究方向,可以促进不同刑事法分支学科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还原刑事司法本来的面目。
(3)行政诉讼的理论与实践:行政诉讼的理论与实践是诉讼法专业的研究方向之一。行政诉讼虽然脱胎于民事诉讼,但自成理论体系。本方向以行政诉讼基本原理为基础,通过行政案例将行政诉讼的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研究行政诉讼制度与行政复议制度、行政赔偿制度的关系,探讨行政诉讼解决行政争议的功能和作用。
6.经济法学(含国际经济法学方向)
(1)市场规制法:本方向从政府的功能与作用入手,研究国家对市场运行进行规制的相关法律问题,主要涉及对市场规制法的基础理论及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产品质量法和相关的市场管理法等方面的立法与法律实施问题的研究。
(2)宏观调控法:本方向主要研究国家在实施宏观调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法律问题,主要涉及产业政策法、财政税收调控法、金融调控法、价格调控法、对外贸易调控法、社会发展调控法及其相关法律的立法与法律实施问题。
(3)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关系密切,本研究方向紧密结合我国实施“竞争政策”与“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的重点任务和措施,将两者之间的交叉领域作为本研究方向的重点。在此基础上,针对天津市文化底蕴深厚、老字号品牌资源丰富这一优势,突出地方版权、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研究。
(4)国际经济法:着重研究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条约、国际惯例,以及对外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和相关原理,内容包括: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贸易法、世界贸易组织法等。目的是培养学生运用国际经济法基本原理和规则分析解决国际经济法实践中的问题。
(三)特色与优势
经过多年的发展,围绕四个研究领域,本学位授权点形成了鲜明的特色和优势:
民商法制研究领域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商法制度、基因科技成果利益分享、人工智能的私法规制、个人信息的多元化保护机制、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等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民商事法律问题展开研究,形成了自身的特色领域。该方向团队为天津市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团队,先后主持承担1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4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0余项省部级项目,科研成果突出;在科研方法上,既注重规范分析、价值分析、实证分析等方法的综合运用,又注重民商法与其他学科的交叉研究,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经济法制研究领域在公益诉讼、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政府经济法学、行政规划的法律控制理论、城市规划治理法治理论和法治政府建设基本理论、劳动权刑法规制、市场经济的刑法保障、风险刑法、国际经济法制等领域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尤其是对于公益诉讼、行政规划法治理论的研究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该团队科研业绩突出,主持省部级以上项目十余项,获得多项省部级科研奖励。该方向既注重经济法基础理论的研究,又注重实践中重大经济法制问题的研究;注重经济法与相关学科的比较与交叉研究,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程序法制研究领域在民事诉讼侵害阻断制度、民事执行监督、民事诉讼保全、民事诉讼证明责任、司法智能化、死刑辩护、商事仲裁、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的诉讼机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领域形成了自己的优势与特色;能够紧密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聚焦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自觉运用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对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大法律问题展开研究。团队成员先后主持承担多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科研成果丰硕,在学界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力。研究方法上,注重程序法与实体法的综合研究和多学科的交叉研究。
区域法治研究领域以天津市“区域一体化与法治建设”学科群为依托,着力聚焦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的重大法律问题,已在法治政府建设区域一体化、环境保护法治区域一体化、知识产权犯罪防控区域一体化、联席会议制度、区域法治一体化中民间法的应用等领域形成了自己的特色。该团队学术梯队结构合理,能够综合运用多学科交叉的研究方法、注重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先后承担多项重要课题的研究,在学界产生了较好的影响。
(四)本年度立德树人主要成效
学院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关键,努力构建一体化育人体系,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
(1)积极推进课程思政改革。充分发挥专业课程育人功能,不断加强课程思政建设。学院召开“课程思政与一流课程建设”经验交流会,就习近平法治思想与课程思政、一流课程建设等问题举行交流会。《合同法》获批教育部和天津市高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民法学》和《法学诊所》两门课程获批第二批天津市一流课程;8门课程获批天津师范大学第三批“课程思政系列优质课程”建设项目;1门课程获批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2)发挥专业特长,突出实践育人特色。学院高度重视在社会实践中增强学生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升学生的专业素养。注重研究生的学术训练,分别围绕“民法典人格权编的理解与适用”、“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制”等热点问题举办了研究生学术沙龙。
(3)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将培养学生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放在首要位置,注重培养和训练研究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社会责任意识,关心研究生的心理健康;注重培养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4)精心打造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强大思政队伍,落实全员育人责任。学院拥有一支由党委副书记、专职组织员、专职辅导员组成的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同时拥有一支由专任教师、管理干部组成的兼职队伍,二者合力共同育人。注重加强党支部、团支部建设,旗帜引领学生成长。因业绩突出,2021年民商法学教师党支部入选“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五)学位点建设主要成效、社会声誉、学科发展情况
1.师资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来自武汉大学、南开大学、英国伦敦大学的三位博士加盟;1位教师晋升正高级职称;2位教师晋升副高级职称,进一步充实优化了我院的师资力量;《合同法》课程负责人及教学团队获批国家级和市级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团队,并获批校级教学名师;民商法教学团队获批天津师范大学第三批“优秀教学团队”。
2.学术交流活跃。2021年9月,成功举办2021年全国商法年会。本次研讨会以“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中的商事法律现代化”为主题,由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鸣起线上参会并讲话,天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赵飞,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旭东,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副司长任端平,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泽庆,天津市司法局局长王红卫,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颖,天津市教委副主任郝奎刚,天津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于浩明,天津师范大学党委书记张玲,党委副书记、校长钟英华等领导、专家学者近400人参加本次会议。此外,我院还举办了“大数据背景下的个人信息保护”高端论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实施中的法律问题”、“经济领域刑事风险防控高端论坛”等多场学术研讨会,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与天津君辉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的“君辉高端法学讲坛”启动,先后邀请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熊文钊、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陈忠林、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方泉等做客讲坛;举办“公司法改革名家谈”,邀请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赵旭东、常务副会长朱慈蕴、秘书长李建伟做客讲坛。
3.平台与实践基地建设成效显著。与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联合成立“知识产权犯罪防控”研究基地;与天津玺名律师事务所联合成立“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中心”;“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刑事风险防控研究中心”揭牌。与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天津君辉律师事务所、北京兰台(天津)律师事务所、天津玺名律师事务所共建教学实践基地,与天津南开区人民法院续签教学实践基地协议,推动共建天津市高校专业学位示范联合培养基地。
4.深化对外交往。加强与河北大学、首都经贸大学等京津冀高校法学院的合作交流;推动与中国法学会、天津市法学会、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天津市劳动争议仲裁院的交流;推动与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的交流合作;郝磊教授当选第一届天津市法官惩戒委员会主任。
5.社科成果奖励取得新突破。三位老师荣获第十七届天津市社科优秀成果奖。郭明龙教授荣获一等奖;于增尊、冯汝两位副教授的成果荣获三等奖。申报人数、获奖数量和质量均为历届最好。
6.校友获得殊荣。我院王秀梅校友获“2021年度中国法治人物”提名;黄帅校友获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刘震校友获评“天津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
二、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
(一)师资队伍
1.人员规模和总体结构规模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学位授权点专任教师43人,其中法学教授13人。现有专任教师的年龄结构、学缘结构、学科专长结构、获博士学位人员比例合理。其中45岁及以下教师26人,占比60.5%;获外单位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40人,占比93.0%;获博士学位教师37人,占比86.0%。
2.各培养方向带头人与学术骨干、主要师资情况
(1)法律史方向:学科带头人彭炳金教授,历史学博士。现为中国法律史学会理事,天津市法学会会员。教研部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法制史,在唐代法制史研究领域取得突出成果。主讲《中国法制史》《唐律研究》等课程。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 ,出版学术专著1部,在《政法论坛》《河北法学》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5篇。曾获天津市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该方向现有教学科研人员6名,副高以上职称3人,均取得博士学位。法律史学科方向现有教师7人,其中教授2人,学术研究主要集中于唐律、明律研究以及司法制度,民间法,婚姻家庭法等方面。
(2)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方向:学科带头人郭庆珠教授,行政法学博士。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行政法研究所研究员,天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天津市人民政府法治智库专家,天津市法院案例研究中心专家。主要研究领域为行政规划的法律控制理论、城市规划治理法治理论和法治政府建设基本理论。主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比较行政法学》等课程。主持省部级课题多项,出版学术专著3部,在《现代法学》《政治与法律》等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其中CSSCI论文18篇(含扩展版),有7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曾获天津市优秀社科成果三等奖,中国法学会年度优秀论文三等奖。该方向现有教师7人,其中教授2人;学术研究主要集中于我国宪法实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实践,尤其京津冀等区域协同发展,宪法监督制度和区域法治发展、城市规划及建设法治等重大问题的研究。
(3)刑法学方向:学科带头人吴占英教授,现为中国法律逻辑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天津市逻辑学会法律逻辑研究会会长,天津市法学会案例法学分会常务理事,天津市体育法学会理事,天津法院案例研究中心专家。主要研究方向主要为刑法学。主讲《刑法学》《刑法案例分析》等课程。出版学术专著2部,在《法学评论》《光明日报(理论版)》等期刊、报纸上发表学术论文90余篇。曾获天津市第十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刑法学学科方向现有教师6人,其中教授1人; 学术研究主要集中在刑法一般理论,监狱法,贪腐类犯罪等领域。
(4)民商法学方向:学科带头人郝磊教授,现为天津师范大学继之英才教授、法学院院长。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天津市法学会副会长,天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天津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天津法官惩戒委员会主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通讯评审与成果鉴定专家。主要研究方向为商法学。主讲《商法学》《保险法》等课程。主持国家社科重大项目1项,国家社科一般项目1项,天津市社科规划项目2项,出版学术专著2部,担任2部教材的副主编,并参编教材6部;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其中在重要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6篇,5篇论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曾获最高人民法院优秀司法统计奖,中国“西部法治论坛”优秀论文二等奖,中国保险法研究会优秀论文三等奖。天津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团队负责人,入选天津市高校“中青年骨干创新人才计划”,获“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个人”。民商法学学科方向现有教师8人,其中教授4人;学术研究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商法制度、基因科技成果利益分享、人工智能的私法规制等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民商事法律问题展开研究,形成了自身的特色领域。
(5)诉讼法学方向:学科带头人郭小冬教授,法学博士。现为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天津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天津市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天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天津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天津市人民政府法治智库专家,天津法院案例研究中心专家,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民事诉讼、诉讼保全及证据学等。主讲《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等课程。主持国家社科项目1项、国家社科重大项目子课题1项、省部级重点项目1项、省部级一般项目1项,参加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司法部重点项目1项。出版学术著作3部,主编教材2部,参与编写专著6部、教材4部,发表CSSCI、核心期刊论文30余篇,其中法学核心16篇。入选天津市学科领军人才,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工程第一层次。曾获天津市第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天津师范大学优秀教师,天津师范大学第一届“学风建设先进个人”。诉讼法学学科方向现有教师2人,其中教授2人;该方向在民事诉讼诉讼侵害阻断制度、民事执行监督、民事诉讼保全、民事诉讼证明责任、司法智能化、死刑辩护等领域形成了自己的优势与特色;能够紧密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聚焦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自觉运用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对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大法律问题展开研究。
(6)经济法学方向:学科带头人刘武朝教授,现为民盟河北省委第九届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天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中国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天津市法学会常务理事,经济法学分会会长,天津仲裁委仲裁员。经济法学博士。教研部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主讲《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等课程。主持司法部、教育部等省部级项目5项,参加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出版学术专著4部,在《中国行政管理》《比较法研究》等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曾获河北省优秀社科成果奖二等奖两项。先后参与了商务部《关于经营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条件规定》《监督受托人委任协议(示范文本)》等反垄断法领域的立法工作。经济法学学科方向现有教师8人,其中教授2人。该方向在公益诉讼、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行政规划的法律控制理论、城市规划治理法治理论和法治政府建设基本理论、政府经济法学领域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尤其是对于公益诉讼、行政规划法治理论的研究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
4.研究生导师队伍情况:现有硕士生导师20人,其中,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占比95.0%,45岁以下教师占比45.0%,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比95.0%,具有出国(境)访学经历教师占比35.0%。学科聘请了江平、应松年、孙宪忠、马怀德、何勤华、崔建远、贾宇等在全国享有盛誉的法学名家担任兼职教授,同时聘请在法律实务界具有丰富经验、取得突出业绩的67名实务专家担任兼职实践导师,其中2021年新聘任兼职实践导师23名。
5.其他方面。专任教师中1名教师入选“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一层次,8名入选二、三层次,1名教师入选天津市高校学科领军人才,5名教师入选中青年骨干创新人才培养计划,2名教师入选青年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合同法”课程获批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该教学团队获教育部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团队;“新时代民商法应用中的重大法律问题研究”团队获批为天津市高等学校创新团队;诉讼法教学团队、民商法教学团队被授予天津师范大学优秀教学团队称号;民商法学教师党支部入选“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二)科学研究
本年度立项课题18项,其中省部级课题5项,委局级项目1项,横向课题9项,校级项目3项。目前在研国家社科项目5项、教育部2项、司法部2项、天津社科项目8项及其他省部级项目3项,横向项目27项,委局级项目7项,校级项目9项。本年度立项课题主要集中习近平法治思想、诉讼禁令、个人信息保护、高校治理等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问题。
本年度师生共发表论文34篇,其中高水平论文9篇,其中7篇c刊。出版专著1部。在《法律科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等CSSCI期刊发表以保险法、人工智能、环境损害赔偿、民法典以及网络电商平台治理以及人格权禁令等为主要研究内容的法学学术文章。
郝磊教授、尚海涛教授、冯汝副教授4项资政报告获市政府领导批示或被中央国家机关采纳。3人获第十七届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其中,郭明龙教授获一等奖,系我院历史性突破。
(三)教学科研支撑
1.科研平台。本授权点是市法学会民法分会、经济法分会、天津市逻辑学会法律逻辑研究会会长单位,学科现有省级教学科研平台4个,分别是“新时代民商法应用中的重大法律问题”科研创新团队、“区域一体化与法治建设”学科群牵头学科、“天津市民事检察研究基地”、“知识产权犯罪防控研究基地”。拥有“民商法应用研究中心”、“公益诉讼研究中心”“地方法治政府研究中心”3个校级研究中心、“科技创新法治研究中心”、“行政法治发展与评价研究中心”2个校级智库以及 “刑事风险防控研究中心”、“玺名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中心”等2个院级中心;刊物《天津滨海法学》出版8卷,并已加入CNKI网。可为研究生教学科研提供支撑。
2.教学设备。本授权点拥有文书检验实验室、痕迹检验室、电子证据实验室、影像实验室等比较先进的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国内外图书资料10万册,能满足培养硕士研究生的需要。
3.实践基地。本授权点现有电子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法律援助中心等校内实践基地,与天津市各级法院、检察院、律所、公证处等单位合作建立了20余个校外教学实践基地,为研究生实践教学开展提供支撑。
(四)研究生奖助情况
本授权点根据学术型硕士培养方案,建立了有助于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诚实守信的奖助体系。
1.完善奖助制度。根据学校奖助管理办法,组建了辅导员牵头,导师、学科带头人参与评审,学院领导负责的评定队伍;优化了《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法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关于建立法学院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负面清单的试行意见》《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新友励学奖学金”评审办法》《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专业学习优秀奖”评审办法》《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和信公证专项奖学金”评审办法》细则。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都能获得资助,依据《三助一辅岗位管理办法》《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对家庭经济量化评价。
2.提高奖助水平。积极寻求校友及社会资源,设立“法学院专业学习优秀奖”“法学院新友励学奖学金”“法学院和信公证专项奖学金”“江平击水奖学金”4项;颁发助学金2项;设立三助一辅、勤工助学、实验室专项助管岗位。
3.确保奖助全覆盖。本年度学院向法学硕士发放奖学金338300元,覆盖学生数90人次,覆盖学生比例达95.74%;共发放助学金433500元,覆盖学生数94人,覆盖学生比例100%。
法学硕士研究生奖助情况 |
|
奖助类别 |
覆盖人次 |
金额 |
覆盖率 |
奖学金 |
国家奖学金 |
2 |
40000 |
2.13% |
校级学业奖学金 |
56 |
274000 |
59.57% |
院新友励学奖学金 |
19 |
5400 |
20.21% |
院专业学习奖学金 |
3 |
3000 |
3.19% |
院和信公证奖学金 |
1 |
1500 |
1.06% |
院江平击水奖学金 |
9 |
14400 |
9.57% |
总计 |
90 |
338300 |
95.74% |
助学金 |
国家助学金 |
94 |
414000 |
100% |
校家庭经济困难资助 |
11 |
19500 |
11.70% |
总计 |
94(有交叉) |
433500 |
100.00% |
(五)研究生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情况
本授权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学生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深度融合。
第一,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学生党员的理论学习,定期对学生党员进行应知应会知识考核;举行学生党员主题活动、党史教育专题讲座30场次;组织前往博物馆、文史馆参观学习9次。各党支部、团支部举办党史学习教育50余次。
第二,提质党员发展。本年度发展党员7名,培养考察积极分子24名,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第三,加强研究生法治素养历练。组织学生前往大中小学、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志愿服务20次,累计服务时长达600小时,服务范围达1000多人;参加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天津市法学会各分会志愿服务60人;参与学院官微普法专栏文章撰写20人,推出“普法微课堂”30余篇。
第四,注重志愿服务的教育作用。30余人参与家乡社区、村镇抗疫志愿服务,20名学生担任班级战“疫”小组网格员,40名学生参与开学校园秩序维护、校园清雪、档案整理等志愿服务。
第五,丰富校园文体活动。30名同学参加合唱、红男篮、女篮、迷你马拉松等活动,3名同学在校级运动会获奖,30名同学参加学校、学院文艺演出和文艺晚会。
三、人才培养
(一)研究生招生、在读、毕业、学位授予情况
1.招生情况。本学科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录比较高,地方普通高校生源较多,考生地域、学校相对集中。2021年各二级学科共计招生28人。
2.在读情况。在校硕士研究生共73人,其中2019级21人,2020级24人,2021级28人。
3.毕业与学位授予情况。截止目前,经济法学学科已有18届硕士毕业生,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已有16届硕士毕业生,民商法学、法律史学科已有13届硕士毕业生,诉讼法学学科已有7届硕士毕业生,国际法学学科已有6届硕士毕业生。近3年硕士学位授予人数年均22人,其中2021年硕士学位授予人数21人。
(二)研究生就业基本状况
2021届法学硕士毕业生21人,落实就业率100%。2人前往清华大学、南开大学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去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就业9人,如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平谷区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中共石家庄市委组织部,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等;去往律师事务所就业6人,去往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就业4人,如中交(天津)疏浚工程有限公司、天津智慧通科技有限公司等。
(三)研究生在学成果情况
本年度法学硕士发表论文共25篇,涵盖刑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领域,刊载于《广州社会主义学院学报》《天津法学》《南方论坛》《环境经济》等。获国内学术会议优秀论文一、二、三等次奖励21人,其中一等奖论文达10篇。在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作主题发言1人,在天津市法学会各分会作会议报告计9人。主持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1项。获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共9人。
(四)课程建设与实施情况
1.完善课程体系建设。强化一级学科课程设置,开设法学研究方法、论文写作指导、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等基础课程,弱化二级学科方向专业课程;增设创新实践环节,包括系列学术讲座、科研实践或专业实习,落实科研创新实验班、学习小组、读书会等制度,聘请专任教师对学生进行学术能力训练;编写教学指导用书,4部进阶教材等已投入使用。
2.创新课程教学模式。突出案例教学,开设案例研习、法律诊所等课程;民商法学科与蓟州区法院合作建立教学案例库,定期开展疑难案例研讨;依托科研平台促进课程教学模式创新,定期组织研究生学术沙龙活动,培养学生科研创新能力。
3.健全课程教学评价体系。对教学质量实施过程性评价,以保障质量为主线对专业课程、实践创新等环节进行规范化管理。成立教学督导组,采取常规化听课、学院领导随机听课等方式,加强课堂教学监管。
(五)研究生参加学术训练和学术交流情况
参加国内学术会议共56人次,在重要学术会议上作报告19人,其中1人在全国性学术会议上作主题发言;参与导师科研项目24人。民商法学科与经济法学科分别举办了研究生学术沙龙。
(六)学位论文质量
为确保论文写作质量,本学科对论文写作与答辩实施全过程质量监控,制定并实施从论文选题、中期检查、查重、外审、答辩、评议、归档、上传等环节的质量监控体系。强化导师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学校制定的《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职责及考核管理办法》,要求导师认真指导研究生按要求完成学位论文的选题、开题、研究和撰写等各环节工作,并对其进行科研方法教导,对学位论文的学术规范和学术质量负责。发挥集体培养模式的优越性,在学科层面,导师组全程参与学位论文指导,由导师组对学位论文的选题、质量进行集体把关。在市级和校级优秀论文评选之外,学院设立院级优秀学位论文及优秀毕业生奖项,将“江平击水奖学金”专用于院级优秀学位论文奖励。2021年,在天津市开展的对2017-2010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中,本学科不合格论文篇数为零。
(七)质量保证制度建设情况
1.修订《法学一级学科(030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细化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
2.制定《天津师范大学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质量标准》,明确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标准。
3.制定《法学院学术型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遴选与招生资格认定实施细则》,深化推进研究生指导教师评定评价制度改革。
4.依据学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课堂纪律的实施办法》以及学院《研究生考勤管理办法》《教师倒课、停课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若干意见》等文件,加强课堂教学监督与管理。
四、服务贡献
本年度对促进科技进步、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等方面的典型贡献。
目前,我院教师现有2人担任天津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9人担任天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9人担任天津市政府法治智库专家,1人担任天津市法官惩戒委员会主任,9人担任“天津法院案例研究中心”的专家委员会委员或研究员,4人担任“天津法院审判实务问题研究中心”研究员,13人担任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15人担任市普法讲师团成员,7人担任市民法典宣讲团成员,多人担任各委办局、区委区政府的法律顾问、咨询专家,积极为天津市地方立法、司法、执法建言献策,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2021年,我院教师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乡村等开展法治宣传工作,积极为社会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普及宪法、民法典等重要法律,先后举办各类培训、讲座数十场。2021年12月24日下午,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会长、我院贾邦俊教授在天津市人民政府第175次常务会议“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学法用法环节做专题讲座。讲座围绕“释法求精准,实施民法典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议题展开,讲解深入浅出,循序渐进,从民法典立法历程、民法典是“权利布满全篇”的宣言书、实施民法典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方面诠释解读了《民法典》的精准内容及其在国家治理体系的构建和运行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本年度学院主办、承办全国性和地区性学术会议6场。开展学术讲座5场,教师讲座6场,教师沙龙4场。
主办会议:
序号 |
时间 |
主题 |
承办、协办单位 |
1 |
2021年6月6日 |
第二届天津法律逻辑论坛
|
天津市法律逻辑研究会、天津市法学会刑法学分会 |
2 |
2021年7月4日 |
经济领域刑事风险防控高端论坛 |
天津承讼律师事务所 |
3 |
2021年6月19日 |
大数据背景下的个人信息保护 |
天津融汇律师事务所 |
4 |
2021年9月18日 |
2021年全国商法学年会 |
天津澍泽律师事务所 |
5 |
2021年10月9日 |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实施中的法律问题 |
天津玺名律师事务所 |
6 |
2021年12月12日 |
天津市法学会经济法学分会2021年年会暨“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制”研讨会 |
天津市法学会经济法学分会主办,天津市律师协会承办 |
学术讲座:
序号 |
讲座时间 |
讲座题目 |
主讲专家姓名 |
单位 |
1 |
2021年4月25日 |
《公司法》改革名家谈 |
赵旭东、朱慈蕴、李建伟 |
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法学院 |
2 |
2021年6月2日 |
《民法典》中涉行政条款的法学适用 |
熊文钊 |
天津大学法学院 |
3 |
2021年6月7日 |
常识、常理、常情与法学观念的变革 |
陈忠林 |
重庆大学 |
4 |
2021年6月3日 |
一般救助义务的刑事化 |
方泉 |
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 |
5 |
2021年11月19日 |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 |
陆力强 |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
教师讲座:
序号 |
时间 |
讲座题目 |
主讲人 |
1 |
2021年4月21日 |
刑法修正案十一解读 |
张晶 |
2 |
2021年5月19日 |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政府索赔:核心问题与立法建议 |
冯汝 |
3 |
2021年10月13日 |
侦查公开的基本原理与制度完善 |
于增尊 |
4 |
2021年11月3日 |
仲裁法的修改与发展 |
方熠 |
5 |
2021年11月10日 |
习近平生态文明法治思想 |
朱沛智 |
6 |
2021年11月17日 |
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功能定位 |
何天文 |
教师沙龙:
序号 |
时间 |
主题 |
召集人 |
1 |
2021年3月25日 |
学术论文写作交流与分享 |
高丽丽 |
2 |
2021年5月27日 |
个人信息保护法制最新进展 |
郭明龙 |
3 |
2021年6月29日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法律实务探讨 |
|
4 |
2021年12月7日 |
小微企业法律问题 |
|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学科方向的特色需进一步凝练,学术竞争力和影响力需进一步提升。
2.学科领军人才尚嫌不足,有海外经历的教师比例偏低,师资队伍的结构应进一步优化。
3.高水平成果和高层次科研项目需要进一步增加,高质量的智库类成果偏少。
4.研究生的评价、奖励机制有待改进,科研评奖、学生评优标准的科学性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
1.以我院传统优势学科为基础,充分整合各学科方向的力量和资源,进一步打造1-2个特色鲜明的学科方向,在人才引进、资金投入、职称评定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进一步提升我院在全国的学术影响力。
2.充分调动各学科的力量,积极与人才进行联系对接;努力寻求学校的支持,利用年薪制和各类人才计划项目,为高端人才尤其是领军人才的引进创造条件、提供支持。与此同时,加大有海外经历人才的引进力度。
3.加强科研激励机制建设,充分调动教师的科研积极性;邀请名家、一对一等方式开展针对性科研辅导,实质性提高教师科研能力;打造有影响力的科研平台,聚焦“四个面向”开展法学研究,孵化和产出更多高质量论文和专著,提升高层次项目的命中率,力争在国家社科重大项目申报上取得新突破;提升高质量智库类成果在考核评优、职称评定中的权重,鼓励更多教师开展智库研究。
4.对标“破五唯”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研究生评奖、评优的办法,更加注重考察学生科研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创新性,更加注重对学生业绩的多元化评价和素质能力的综合考察,更好发挥评奖、评优对学生成长成才的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