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8日,由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主办、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承办的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2023年年会暨“《民法典》担保制度的回顾与展望”学术研讨会在天津财经大学G座东厅顺利召开。来自天津市法学会、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汕头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以及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天津市河西区公证处、天津市和信公证处、天津市滨海公证处、天津市泰达公证处、天津市北方公证处、天津市租赁行业协会、天津市商业保理协会、天津市融资担保业协会、天津银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上海锦天城(天津)律师事务所、北京中闻(天津)律师事务所、北京炜衡(天津)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天津)律师事务所、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天津言如鼎律师事务所、天津随观律师事务所、天津敬东律师事务所、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天津建嘉律师事务所、天津见安律师事务所、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天津东法律师事务所、击水律师事务所、国浩(天津)律师事务所等实务单位的120余位专家学者与实务工作者参会。
天津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张劲枫,天津财经大学副校长韩少波,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会长、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贾邦俊,民法学分会副会长、天津科技大学文法学院教授王吉林,民法学分会秘书长、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郭明龙,法学院党委书记陈方,院长张勤,副书记田雅志,副院长柴松霞等参加了研讨会。
研讨会开幕式由民法学分会秘书长、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郭明龙教授主持,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勤教授向参加会议的各位专家、学者表达了诚挚的欢迎,希望以此为平台,助推担保法律制度研究向更高的水平发展。民法学分会会长贾邦俊教授代表民法学分会对参会的各位领导、嘉宾、理论界、实务界同仁的到来表示最热烈的欢迎,他希望与会的各位同仁本着担保制度内在的 “形式与功能、平等与自由、效率和安全”价值观,碰撞产生思维之花,一起肩并肩携手前行在法治中国的伟大征程上,永不止步。天津财经大学副校长韩少波在致辞中介绍了天津财经大学建校65年来所取得的成就,充分肯定了本届年会围绕《民法典》担保制度展开研讨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对天津市法学会及民法学分会对天津财经大学法学学科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天津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张劲枫在致辞中表示,民法学分会是最早成立的学术组织,多年来一直活跃在法治宣传教育的前列,连续三年获得研究会年度评价第一名的好成绩。民法学分会始终坚持党政全面领导,不断强化政治建设,扎实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法学人才培养工作。本届年会聚焦《民法典》担保制度,有利于促进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衷心希望各位专家、学者、实务界同仁发表真知灼见,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目标贡献智慧和力量。民法学分会副会长王吉林教授介绍了本届年会优秀青年论文的评选情况,本届年会共收到包括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上海师范大学、西南科技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最高检民事检察研究基地、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天津市河西区公证处、天津建嘉律师事务所、国浩(天津)律师事务所等学术界、实务界论文共计 49 篇,经过论文重复率检测,邀请了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姚佳教授、南京大学法学院解亘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付翠英教授作为专家以匿名的方式进行评审,最后评选出一等奖论文2篇,二等奖论文5篇,三等奖论文7篇,优秀奖论文5篇。
(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会长、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贾邦俊)
(天津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 张劲枫)
(天津财经大学副校长 韩少波)
(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张勤)
(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副会长、天津科技大学文法学院教授 王吉林)
本届研讨会共安排了大会主题研讨和分论坛研讨两个环节,共分5个单元展开,其中大会主题研讨环节2单元、分论坛研讨环节3单元,共有20名报告人和10名与谈人进行了研讨发言。
大会主题发言第一单元研讨环节由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贾邦俊教授和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崔金珍教授主持。主题发言人有五位:1.天津市租赁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王文刚(题目:融资租赁业务的本质与归入非典型担保之间的冲突);2.天津市融资担保业协会前秘书长张学熙(题目:担保行业的现状和遇到的瓶颈);3.天津市商业保理协会副秘书长张彤(题目:商业保理服务实体经济的经验与做法);4.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天津市商业保理协会法律顾问郭强(题目:担保制度与天津保理业发展);5.天津市和信公证处主任兼天津市公证协会副会长杨晓铭(题目:典当——非典型担保制度实践考察)。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洪波、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南宝龙担任该单元的与谈人。
大会主题发言第二单元研讨环节由天津科技大学文法学院教授王吉林、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海燕主持。主题发言人有四位:1.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魏薇(题目:债权人主张担保责任的方式);2.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一级法官周杨(题目:金融企业对抵押物真实权属情况审查注意义务的判断标准浅析);3.天津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焦洪宝(题目:不动产抵押权登记条件的设置及拓展路径);4.天津建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欢(题目:破产程序中担保止息规则研究与适用)。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崔金珍、天津市公证协会副会长郭佳担任该单元的与谈人。
下午第一分论坛由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王春梅教授和天津医科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强美英教授主持。主题发言人有四位:1.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焦艳玲(题目:民法典动产担保制度改革的原理与适用);2.南开大学法学院讲师张泽嵩(题目:融资租赁承租人违约时出租人的权利救济路径);3.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柳雨彤(题目:混合担保规则视角下的债权转让的诚信风险);4.国浩律师(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立功(题目:关于公司对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行为责任承担的司法实践考察)。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海安、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冯源做了与谈发言。
第二分论坛由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南宝龙和北京海润天睿(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荣辉主持。主题发言人有三位:1.天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雅婷(题目:“三权分置”下家庭承包农地抵押法律制度研究);2.天津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贾振宇(题目: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路径研究);3.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卢允允(题目:买卖价款抵押权优先效力的法律适用)。天津医科大学文法学院教授强美英、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利祥做了与谈发言。
第三分论坛由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勤和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洪波主持。主题发言人有四位:1.天津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海静(题目: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诉讼的困境、成因及出路);2.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何潇(题目:增信措施的法律认定及规则适用);3.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刘晓博(题目:股权让与担保制度实行过程的多维透视);4.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方卓尔(题目: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权利救济困境与纾解——针对“承租人擅自处分租赁物”)。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春梅、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副教授吴喜梅做了与谈发言。
在闭幕式上,民法学分会秘书长、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郭明龙教授对本届年会进行了总结。他认为,本届年会是一次团结的会议,一次成功的会议。参会范围上群贤毕至,除了延续之前的法官、律师和高校师生为主体外,本届年会得到了天津市公证协会、天津市融资担保业协会、天津市租赁行业协会和天津市商业保理协会的大力支持,实务界专家与会介绍实务做法、难题与对策,提升了本次年会服务营商环境,服务天津市十项行动的水平和针对性。研讨问题上推陈出新,可以总结为担保的传统与现代、典型与非典型、形式与实质,背后反映的是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营商环境的目标;现有制度既有亮点也有不足,亮点如我国已经建立起统一的动产与权利担保登记制度,不足如不动产登记虽然名义上统一了,但距离公信力还有差距,善意第三人查询不动产登记簿后还需要付出很多调查成本才能免遭不测损害。学界和实务界应当继续加强解释论研究,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本届研讨会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