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人事档案
拟录取考生人事调档函已通过挂号信方式寄出,考生本人为收件人。往届生请于2021年5月15日前(应届生请于2021年7月10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至我院研究生办公室。本院2021年应届考生档案已在我院,不用领取调档函。
邮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兴B210),邮编:300387,电话:022-23766330,收件人:何老师。邮寄只接受中国邮政EMS或机要件方式。
二、关于录取通知书
录取通知书待录取数据经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发放,考生通讯地址可于5月底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修改。(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须将协议寄回研招办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22-23766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