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结果,现将我院2023年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调剂考生)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最终录取结果以天津市、教育部录检结果为准。如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我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2-23766330。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
2023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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