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有关工作安排,现将我院接收2024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推荐免试生基本条件及专业说明
(一)符合下述各项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
1.申请人须获所在学校的推荐资格;
2.申请人应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4.外国语水平要求:
①我院各专业招收推免生的第一外国语语种应为英语或日语。
②第一外国语为英语的推免生,本科专业为非英语专业,要求大学英语CET-4成绩达到420分及以上水平;本科专业为英语专业,要求达到专业四级及以上水平。
③其他学习非英语语种的学生,要求达到全国大学相应语种四级及其以上水平。
5.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接收专业说明
接收推荐生的专业详见我校研究生院发布的“天津师范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一览表”。
报名参加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方向和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需为法学类专业。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复试工作
(一)复试方式
我院2024年推免生面试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面试形式,对于天津师范大学考生采用现场考核形式;对于非天津师范大学考生采用线上考核形式。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2023年10月12日(周四)上午8:30 天津师范大学考生
2023年10月12日(周四)上午10:30 非天津师范大学考生
(三)面试申请与确认
根据教育部关于2024年推免工作安排,所有推荐生均须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进行推免接收申请的确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
我院接收推免面试的考生名单将及时在法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四)资格审查
1.线下面试考生面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外国语成绩单或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成绩单及本专业排名(加盖教务处公章)原件;
④其他材料: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
2.线上面试考生须于面试之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接收材料邮箱:tjnulawyz@163.com)提交本人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分正、反面两张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
②外国语成绩单或外语等级证书原件照片;
③成绩单及本专业排名(加盖教务处公章)原件照片;
④其他材料: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原件电子版材料。
同时,线上面试考生须将以上第③项材料原件及第①②④项材料复印件于2023年10月10日之前邮寄至法学院教学办。邮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兴B210),邮编:300387,电话:022-23766330,收件人:张老师。邮寄只接受中国邮政EMS方式。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面试和录取。
(五)面试内容及成绩评定
1.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两部分,各分项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①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包括外语水平测试和专业测试。外语水平测试与专业测试同时进行。
②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包括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主要是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核。也包括考生对所报考专业发展动态和前景,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事业心、责任感、协作精神、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和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考核。
2.成绩评定:
面试成绩总分10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包括外语水平测试和专业测试,各按百分制打分后按照权重进行折算,外语水平测试占10%,专业测试占70%,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按照百分制度,所占权重为20%。即:
面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百分制)×10%+专业测试成绩(百分制)×70%+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百分制)×20%
面试成绩将在法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届时查询。
三、录取工作
(一)录取规则:
1.各学科按照考生面试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①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②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③2024年秋季学期入学报到日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
3.面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通知
对面试合格并拟录取的考生,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三)公示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四、资助与奖励政策
(一)所有录取为全日制非在职培养的推免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入学后享受国家助学金和第一学年硕士研究生最高等级学业奖学金。
(二)被我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校内外优秀推免生,其在推荐学校专业成绩排名前5%者(高水平大学前25%者)(百分比四舍五入取整,成绩排名以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为准),完成报到手续进入学习阶段后,每人可获得“树人奖学金”10000元。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经确定接收为推荐免试研究生的,不得再报名参加2024年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可选择参加统考报名。推免生不进行现场确认。
(二)所有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均应按期缴纳学费。学费标准参见《天津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的相关规定。
(三)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兴B210)咨询电话:022-23766330。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
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