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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的通知
2024-03-29 15:46  


 

复试时请携带以下材料以备资格审查:

1.有效居民身份证

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和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报到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网络教育本科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往届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学历校验未通过或学历证书丢失,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5.《天津师范大学2024年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1,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

6.考生还可以提交本人外语水平证明、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获奖证书等作为补充材料。

考生对照个人实际情况在复试前还要提交如下材料:

1)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考生本人户口本原件或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原件。

2)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报到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须提供自考准考证原件。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和《退出现役证》(退役部队签发)原件,同时要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提供本人《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

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复试后,须在复试前,按照各学院(部)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法学院

2024年3月

 

 

附件【附件1-天津师范大学2024年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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