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录取考生须下载附件政审表,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政工部门出具意见并盖章后,于4月30日前邮寄至法学院。
邮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兴B210),邮编:300387,电话:022-23766330,收件人:张老师。邮寄只接受EMS方式,请在邮寄袋写明材料内容,格式如下:拟录取专业+考生姓名+政审表。
版权所有:天津师范大学 |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兴文楼 | 邮政编码:300387 | 电话:022-23766224 | 管理员: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