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我的母校——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将迎来建院四十周年华诞。四十年来,天津师范大学的法学人以厚积薄发和踏实低调的治学态度,克服重重困难,勇担社会责任,学思并重,教研相济,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辉煌的成绩,为我国的法学教育和研究以及法治社会建设贡献了巨大力量。作为一名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的校友,我深感荣幸和自豪!
欣闻母校将举行华诞庆典,我才惊觉自己已经毕业整整十年。这十年的时光如同白驹过隙。不知不觉间,我也成为了一名高校的教师。然而,当年在母校学习生活的点点滴滴仍然历历在目,恍如昨日。2006年,我考入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正式成为了一名天师法学人。而后的岁月里,我在这里接受了法学思维的启蒙,法律知识的传授以及法理研究的熏陶,有幸聆听了法学名师的诸多课程,参加了法学名家的各类讲座,同时也结识了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朋友们。值得一提的是,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的老师们讲课方式各有特点,授课内容皆具文章;学生们在听课的过程中,受到老师们的感染,时而激烈讨论,时而平和交流,时而哄堂大笑,时而低头沉思。这四年系统专业的法学教育,不仅让我较为全面地掌握了我国的法律体系与条文内容,也让我养成了通过法律的视角思考社会现实问题的习惯。更为重要的是,在此期间学院邀请的国外专家的演讲,激发了我研究外国法律和国际法问题的好奇心。
本科毕业后,我先在北京完成了硕士学位的攻读,后于英国取得了法学博士学位。此间种种,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不必赘言。多亏本科四年的扎实学习,我才不至于有辱母校之栽培。多年于我个人学术领域的深入研究,使我对天师法学院的院训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这也算是一种回归本源的历程。
重德明法,博学躬行。将“德”放在首位,不仅反映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更是对几百年来法学人不断思考的“道德与法律关系”这一问题的回应。无德则法不立,无法则德匪行。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的法学教育,无时无刻不在强调法学人坚守社会道德标准的重要性。老师们以身作则,学生们识而遵之,一代一代,薪火相传。“明法”,则要我们了解、熟知我国的法律,理解法律条文背后的理念和思维方式,以高度专业化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负社会使命,不怠人民重托。“博学”与“明法”相对应,倡导兼学并取,触类旁通。法学的特殊性在于其与社会学、经济学、心理学、文学、哲学等诸多学科的紧密联系。仅仅研究法律,则有可能成为法学领域的“工具人”;只有在钻研法学的基础上研习其他领域的知识,才最有可能全面、深刻理解中国的社会问题与立法缺陷,进而成为法学研究中的“匠人”甚至“大师”。最后,法学人绝不能纸上谈兵,更不能毫无理由地持有“为国外立法为优”。合格的法学人,应当注重法律实践,关心真实问题,以探索的精神求实、求是,为我国的法治建设做出应有贡献。此为天师法学人着眼“躬行”的深意。
以上文字既是我对本科四年的回忆总结,也是我对自己治学和行事方面的反思,更包含了对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和全体教师的深切感激。行文至此,已嫌多言。祝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生日快乐!祝愿母校继往开来,迎接更加灿烂的明天!
校友简介
李迪,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2006级校友,现为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