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津明教授简介
梁津明,男,1954年出生,中共党员。曾任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宪法与行政法学科带头人,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高等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天津市法学会副会长、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市人大常委会、市检察院和市高级法院咨询专家等职。
采访者:时晓凤(以下简称“晓凤”)
被采访者:梁津明教授(以下简称“梁老师”)
撰稿者:肖雨
访谈时间:2020年6月30日
在天津师大法学院40周年院庆到来之前,我非常荣幸地拜访了梁津明老师,我们的老院长。梁老师是我们天津师大法学专业发展的亲历者、建设者和领导者(后期),梁老师和蔼可亲,谈起法学事业发展激情洋溢,通过与梁老师的交谈,萦绕在我心头的许多好奇和疑问被一一化解,从中梳理出我校法学专业由创办到发展以及日益壮大的脉络,也从中感受到了梁老师等老一辈学者的辛勤付出,更从中领略到了梁老师崇尚法治、知行合一、锐意进取、积极作为的优良风范。
一、难忘法学专业的初创时期
晓凤:梁老师好,我校法学院即将迎来40周年大庆,您是法学院创立发展的重要见证人,今天首先请您给我们讲讲当初我们学校是如何建立法学专业的?
梁老师:好,谢谢你来采访我,我校法学院40周年院庆是我们大家的共同节日,我们从“六里台”起步,在“甘肃路”独立,到“新校区”发展,可以说,40年来我们与国家改革开放同行,我国经历了经济、政治、法律和高等教育的改革,比如从法制到法治,再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发展;由精英教育到大众化教育,再到朝着普及化教育方向发展,在这样背景之下我们一路走来,非常不易,借院庆的机会梳理我校法学专业发展历史,总结成绩和不足很有意义,但愿我们交谈的内容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由于过去没有注意这方面资料的积累,尤其是前20年,如有说得不对的地方,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我们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代,1980年,时任天津市市长胡启立同志提出“依法治市”,要求有条件的市属高校建立法律专业,为天津发展培养法律人才。时任天津师范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李继之先生敏锐地抓住这一机会,政教系陈家滨书记、陈文蔚主任以及徐大同先生积极响应,天津师范学院当时的校领导班子决定在原政教系增设法律专业,政教系改为政法系。这件事今天看来比较简单,但在当时非常不易,毕竟40年前的中国改革开放刚刚起步,百业待兴,当时全国的政法院系很少,何况我们是师范院校。据西北政法大学王健副校长介绍,“文革”时期,全国法律院系纷纷被撤销,只有北京大学法律系、吉林大学法律系和湖北大学法律系这三个法律系坚持下来。1978年,除以上三个法律系继续招生外,人民大学法律系、西南政法学院复办招生。1979年,北京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和西北政法学院也复办招生。1984年,全国恢复和新办的法学院系有37个。从以上情况看,天津师范学院当年的领导者能做出这一重大决策并立即实施实在是高瞻远瞩,难能可贵!浙大的孙笑侠院长来校时曾和我说你们的历史与我们一样长久。
大家一定听说过徐大同先生,他老人家是我们法律专业的奠基人。徐先生原在人民大学和北京大学工作,是非常著名的教授,1978年调入天津师范学院(我校1982年改为“天津师范大学”),在我校法学专业创办中付出了巨大的心血。学校做出创办法律专业的决定后我们当年就开始招收本科生,迫在眉睫的问题是教师怎么解决?徐先生凭借其广泛的社会影响力,为80级、81级学生从北京多所高校先后请来了如雷贯耳的法学大家,如高铭暄、佟柔、曾宪义、李泽沛、范明辛、林榕年、程晓霞、甘继华、陶髦、樊崇义和古安良等先生。同时徐先生和当时的政法系领导决定通过三种方式解决我们的师资问题:一是把文革前毕业由于历史原因改做其他事务的优秀法律人才请回来,如人民大学毕业的曹康、刘维贤老师,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的从希斌老师,朝阳大学毕业的王力生老师,湖北大学毕业的张安蓉老师。二是把本校优秀学生留下来,送出去,学成后回来执教。先从政教专业陆续选拔了7名学生送到人民大学等高校,我是其中之一,还有贾邦俊、李旭、袁宝仁、韩志红、张靖和杨金颖老师;后从法学专业陆续选拔了6名学生送到武汉大学等高校,这里有李昭、陈卉、马惠敏、孙国敏、李群、阮大强。三是引进人才,建院前,我们先后从其他高校引进了尹向冰、孙娟、王晶、彭炳金、胡兰玲、朱沛智、魏建新、李康宁、王秀英和丁鹏等优秀人才。
晓凤:那您当年在人民大学是怎么学习、生活的?
梁老师:1981年,学校选派我、贾邦俊、李旭和袁宝仁四名同学前往人民大学学习法律。当时为我们租赁了人民大学附近万泉庄的一间民房,记得政法系书记陈家滨用卡车把炉子、烟筒、床铺和桌椅等用具从天津运到北京,我们自己安装,自己买煤、买电,生火、烧水、收拾房间,吃饭要走很远的路到人大食堂,好在有自行车,当时生活很苦,但大家只有一个信念就是好好学习以便回来当好老师。我们被安排在人民大学法学系79级,与这个班的同学一起上课、讨论、考试以及开展课余活动,可以说我们当时是全天候,如饥似渴地学习,除了在人民大学学习外,我们还去北京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蹭课”。我们每个人走上法律之路都没离开过徐老师的帮助。回校后我第一次“试讲”他给予耐心指点,我的第一本书《中国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通论》又请他作序,我担任院长时,每逢涉及学院发展的重大事务都要请他协助把关,我非常感恩徐先生的帮助。除了对事业忠诚和奉献外,徐先生还有两点让我特别敬佩:一个是先生教学,不仅教学问,教怎么做学问,还教怎么做人,这为我们执教树立了榜样;另一个是90年来他老人家一直以“从头越”自勉,可谓我们人生的楷模。
在深切缅怀徐先生的同时,我还特别要说曹康、从希斌、刘维贤、王力生、张安蓉、尹向冰和于广智等老师在法学专业创办过程中也做了大量工作,对他们的辛勤付出我们必须铭记。
二、为培养优秀法律人才奠定良好基础
晓凤:您能讲讲建院前20年我们的法学专业是如何发展的吗?
梁老师:我校法学专业创办40年来,始终把法律人才培养作为我们的首要工作,坚持“育人为本”、“以本为本”的原则,一直强调“立德树人”,已形成我们的一个优势。
建院前20年,主要从事基础性法律人才的培养,根据办学性质不同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类是全日制法学本科、专科,也就是通过全国高考取得入学资格的。从1980年起至今我校每年招收一届本科生(1982、1993年除外),在2001年前,每届学生一个班,人数20-60人,生源基本来自天津;1988、1993、1994、1995和1996年曾招收过法律专科生,每届学生一个班,人数30-80人。第二类是非全日制法学本科、专科,也就是在职人员通过全市入学资格考试来校学习的,通常称其为“法律夜大”。1985年我校取得开设法律专科班的资格,我们曾与市司法局合办法律夜大学取得成功;1989年我校取得开设法律本科的资格,我们曾与市高级法院联合举办“专升本班”取得成功。第三类是非全日制助学性质的法律教育,这种办学形式下学生入学没有统一考试,进校后我校安排教学,但不完全由我校考试和颁发学历证书。比如,从90年代起,我校作为全市高自考法学专科的主考校,每年举办高自考法学专科助考班,我校老师授课,学生通过高自考办主持的考试后,由我校与高自考办共同颁发专科学历证书。再如,法学硕士学位课程进修班,我校老师授课,学生课程考试合格后由我校颁发结业证书,待他们通过全市统一组织的公共课程考试而且论文答辩合格时,由我校颁发法学硕士学位证书。还有我们很多老师为本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为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的学员考前辅导等。当时天津法律院系较少,本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和司法局的众多精英曾在我们这里学习、深造,这也是天津师大法学院与天津公检法司渊源深厚的原因之一。
当时法学专业的工作从领导层面上说开始是徐先生负责,徐先生担任政法系主任后,曹康老师任政法系副主任主管法学专业工作,1994年曹老师卸任后由我接替。在此我很想向大家介绍一下曹康老师,曹老师主要讲授民法课程,在精神损害赔偿等方面的研究上有一定建树,曹老师在编制培养方案、组织课堂教学、安排实习和论文指导及其答辩、联系社会办学等方面为我们作了大量工作。建院前20年我们的老师不多,教学任务却非常繁重,很多人上几门课,每个人几乎都超负荷运转,除了上课,还有论文指导和专业实习,非常辛苦,大家完全凭着一种信念在工作。老师们秉承“勤奋严谨,自树树人”的校训,按照“学思并重,知行合一”的要求,结合不同类型学生的特点组织教学,不断进行教学内容和方式的改革,千方百计上好每一堂课。从希斌、刘维贤、王力生、张安蓉、李笃才、贾邦俊、李旭、尹向冰、韩志红、张靖、陈卉、李昭、阮大强、张逢太、彭炳金、朱沛智和杨金颖等老师的授课获得了学生们的广泛好评。我们在基础性法律人才培养上取得的显著成绩,为学院后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除了教学活动外,还有几件事让人记忆犹新。一个是从法学专业创办时我们就重视实践教学,于广智老师领衔成立了刑事侦查实验室(现称为“物证技术实验室”),曹康老师领衔成立了事达律师事务所,这些平台的搭建对学生运用法律处理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很有帮助。另一个是2000年法学专业集中优势力量,由韩志红教授领衔申报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授权点获得成功,这是我校法学学科第一个硕士点。再一个是法律专业开始进行国际交流,李家祥老师担任系主任时,我和贾邦俊等老师的论文在蒙特利尔大学法学刊物上发表。王秀阁任系主任时,韩国法学界代表曾来校访问,随后贾邦俊、韩志红和李旭老师前往韩国尚智大学法学院考察。李旭老师曾前往韩国首尔大学深造,是法学专业第一个走出国门攻读法律的老师。2000年我校政法系改为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改为法律系,那年我们举行了法学专业创办20周年的纪念活动,当时我请来了高铭暄先生在六里台校区阶梯教室为学生作报告。当晚我们在六里台校区礼堂举行欢庆晚宴,众多校友返校齐聚一堂,共庆我校法学专业创办20周年。
三、专业与学科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晓凤:我们法学院是在什么情况下成立的,您有哪些印象?
梁老师:我们的法学专业在国内应该说开办得较早,却发展缓慢,很重要的原因在于体制的局限。20年来法学专业隶属于政法系并一直由政行或者政教专业的领导主政,尽管各位领导都曾给予我们很多帮助,但按照法学专业自身规律发展仍然十分困难。应该看到持续这种状况与国家对法治工作的需求不相适应,1999年全国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以修正案的形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另外与学校的发展定位也不适应,我校2002年提出“建设具有教师教育特色的研究型综合性大学”的奋斗目标,这意味着由师范型转向综合性,由教学型转向研究型。在这种背景之下,经我们强烈呼吁,时任天津师大党委书记魏振勃和校长靳润成及其他领导果断做出决定,在天津师范大学设立法学院,并要求将其办成天津市法律人才培养中心、法学研究中心和法律服务中心,这一重大决定让所有“天师法学人”都感到欢欣鼓舞。记得学校五月发文,我们立即开始忙碌,既忙着分家搬家,又忙着甘肃路校区法学院的装修,更忙着未来发展的规划,如同建一个新家非常辛苦,张满柱、陈卓昭、罗家兴和裴巧玲等老师立下了汗马功劳。2003年8月26日,时任校党委书记李家祥和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张满柱在师大甘肃路校区一起为法学院揭牌,我们讨论通过了法学院2004-2006年发展规划,随后又确定了“重德明法,博学躬行”的院训,确定了院徽,由此新中国成立后本市所有高校第一个独立法学院诞生。
晓凤:您从2003年起主持法学院工作到2015年离开领导岗位,我们知道十多年来您工作十分辛苦,几乎把全部精力奉献给我们的法学院,您是怎么考虑的?
梁老师:法学院人才济济,比我能干的人很多,既然老师们和领导选择了我,那我就要不负众望,把这份责任担当起来。再有我们国家要厉行法治也必须发展法学教育,通过培养大批优秀的法律人才来完成这一使命,这项工作干好了很有意义。当时我给自己立下三条规矩:第一,竭尽全力做好工作;第二,一切为了学生和老师的发展;第三,处事公平公正,绝不“以权谋私”。
晓凤:与前20年相比,建院后我们在人才培养上有哪些变化?
梁老师:教学上的直接变化就是办学规模扩大了,层次提高了。十多年来,在全日制法学本科方面,每年招生人数增为90-135人,班次也增加到2-3个,生源由本市拓展至全国。特别需要说一下我们积极吸纳本校其他专业全日制本科生来法学院辅修法律,每年招收80-100人左右,经考试合格者颁发法学本科毕业证书,形成事实上的“双学位”,很受学生欢迎。在非全日制法学本科方面,我们在“法律夜大”继续招收法律“专升本”学生,作为高自考法学本科主考校负责全市高自考学生的管理,每年春秋两次组织论文答辩,学生约350-450名。我们与公安局警察职业学校合作开办高自考法律专业“专升本”班取得成功。除办学规模扩大外更为突出的变化是办学层次提升了,我们确定学院办学的起点改为本科层次,取消了所有法律专科的办学形式。另外自2002年起陆续在法学6个二级学科项下招收法学硕士研究生;自2008年起从在职人员中招收非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每年50-75名;自2009年起招收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和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每年招收60名左右,并且招生人数逐步增多,我们实现了从基础性法律人才培养向高层次法律人才培养的转变。
晓凤:我们高兴地看到兴文楼二楼矗立着一个学院学科与专业发展大事记展牌,建院10多年来,法学院领导班子带领师生奋力拼搏,在专业与学科建设上取得了一份亮丽的成绩单:2003年,获批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学位授权资格;2006年,获批民商法学和法律史学硕士学位授权资格;2007年,获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资格;2009年,获批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物证技术实验室获批中央与地方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共建项目,获批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本科主考单位资格;2010年,获批天津市高等院校品牌专业建设单位;2011年,获批诉讼法学硕士学位授权资格,获批法学硕士一级学科授予权;2012年,我校与市第一中级法院共建的实践教学基地,被教育部批准为大学生校外法学实践教育基地、获批国际法学硕士学位授权资格;2014年,我校与市第二中级法院共建的实践教学基地,被市教委批准为天津市高校研究生教育校外创新实践基地;2015年,获批天津市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培育)。当时学院为什么突出抓专业与学科建设,有哪些基本思路和做法?
梁老师:学院工作千头万绪,但专业与学科建设是“龙头”,学院领导班子始终把这项工作作为全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法学专业与学科发展的规律,结合我校我院实际情况进行“顶层设计”,并采取各种措施将其付诸实施,我们的基本做法是五个方面:
一是“入主流”。我们身在天津师大,当然热爱这里的一切,但不能局限于这里,不能按师范教育的模式办法学教育,法学教育有其独特的规律,我们必须研究法治中国对法治人才培养的要求,研究党和国家对法治人才培养的政策,研究国内外优秀法学院的办学动向,我们选择了国内16个比较好的地方院校作为参照,比、学、赶、超。
二是“强质量”。质量是学院的生命,必须狠抓教学、科研以及管理质量的提升。在教学上,以课程建设带动专业建设,《民法学》被评为市级精品课程,《法理学》等4门课称被评为校级精品课程。举办了“优秀课堂教学系列观摩”和“考核制度改革研讨会”等活动。制定了教师教学规范并设立督导制度保证教学质量的提高。在科研上,我们开辟“法学讲坛”,创办《天津滨海法学》,成立市法学会经济法和民法学两个分会,以及地方政府法治等3个研究中心,还为学生开办了“法学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在搭建这些平台的基础上,我们以科研项目带动学科发展,通过科研奖励和专著资助等办法促进科研质量提升,建院前我们“重教学,轻科研”的状况有了很大改观。
三是“创特色”。全国现有630多个法律院系,法学专业出现了盲目扩张的问题,曾数度被列为就业“红牌”预警专业,我们要想生存和发展除了提高质量,必须凝练办学特色。我们已形成的共识是:一要注重区域法治,立足天津,面向京津冀,努力使专业发展与区域发展同频共振。二要注重法律实施,引导师生关注法律实施中的现实问题,培养学生运用法律发现、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此,2006年学院在全校率先颁行《关于加强实践教学的若干意见》;我们设立了“法律实务讲坛”,邀请实际工作者为学生传授应用法律的技能技巧;聘请了40多名实践导师开展实践教学活动;建立了校内与校外优势互补的29个实践教学基地;编写了4套以培养学生应用法律能力为重点的教学指导用书。这些工作带来良好的结果,我们的模拟法庭使用良好,除学生在此模拟审判外,市高院翟红等多位法官曾在此正式开庭。我们的物证技术实验室有价值约700多万元的设备,内设4个实验分室,可为学生提供10余个实验项目,记得我陪北大苏力院长来校考察时他说全国有物证技术实验室的院校不过三分之一。我们的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师生为公众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文书和代理案件”等法律服务,按照“一体两翼”模式进一步发展,并与法律诊所课程结合,人民日报等媒体对此予以肯定,法律援助中心团支部被团中央授予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四是“抓队伍”。要想建成一流的学院,必须要有一流的人才。建院时我们仅有专任教师17名,且学历偏低,只有彭炳金老师1名博士。10多年来,我们花大气力引进了于文萍、韦祎、吴文芳、郝磊、申婷婷、王海军、杨会、章海珠、郭春明、张宜、张洁、孙立文、郭小冬、张晶、杨猛宗、郭庆珠、朱晓琪、郭明龙、刘武朝、尚海涛、于连超、吴占英、张培尧、刘东辉和冯汝等优秀人才来校,并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工作的困难。同时我们在教学任务非常繁重的情况下支持章海珠、魏建新、杨会、韦祎、吴文芳、杨金颖、王海军、申婷婷、胡兰玲和杨猛宗等老师前往著名高校攻读博士学位,师资力量不断充实。
五是“建机制”,我们搞法律的,讲了那么多年民主与法治,必须以身作则,把学院管理纳入制度化轨道。10多年来,我们通过集体讨论制定了一批规章制度。2010年12月我们将2003-2010年制定的40项规章制度汇编成册,以《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规章制度》为题在院内印发,可以说建院10年后,学院在教学与科研、学生教育、公共资源使用以及资金管理等基本方面已做到有章可循,比如重大事务决策程序、奖酬金发放办法等规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前面讲了不少成绩,当然我们还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项目申报最终失利,未能在我校优势学科之下设立法学博士培养方向,让我们的青年才俊成为博导,给我留下永远的遗憾。
晓凤:我们没来法学院前,就听说咱们学院有和谐的氛围,让人羡慕,您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梁老师:我们大家能聚集在一起不容易,40年来我们的前辈和我们一直希望把法学院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营造成“亲如一家”的氛围,让大家在这里学习和工作愉快。“和谐”从根本上说要靠事业发展去维系,通过干事创业来凝聚人心,此外也要通过一些具体的活动来带动。基于这样的考虑我们搞了许多活动。我这里说几个可能带有新意的事请,比如我们把电影公司请到八里台校区大礼堂为学生专场播放电影《东京审判》;组织学生利用假期去滨海新区、北京国家博物馆参观;老师捐款为学生设专业学习优秀奖,每逢中秋佳节为学生送月饼、水果,每逢毕业时为每个毕业生送上一份我们特制的纪念品。老师那里,邀请医院大夫和体院教授指导大家如何保健和锻炼;为老师配置教学用电脑及其他电子产品;每逢老师生日、结婚、生子、乔迁我们送上祝愿。
四、助推中国地方政府法治发展
晓凤:我们知道您“一身二任”,既是院长,又是行政法学专业教师,您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您作为教师的感受?
梁老师:院长是暂时的,学习与研究行政法将是终身的。我在师大40年来,除了中间时段兼任领导职务外,一直在第一线担任教学工作,应该说我最感兴趣的工作是教学。说来也巧,上中学后留校任教,在和平区教育局和团委工作了一段时间,上大学后又留校任教,我与教师确有不解之缘,其实“得天下英才而育之”是非常幸福的!83级校友毕业30年返校,学校让我代表全校老师跟校友们讲几句话,我说大家回到母校往往要说谢谢老师们,其实我很想说谢谢同学们,因为没有学生就没有老师,另外学生们使我们感到年轻,再有老师在课堂讨论、论文答辩等学生交流中可能碰撞出新的火花,促使老师的思考更全面、深入,尤其大家毕业后我们听到他们进步的喜讯非常高兴。这么多年来,我始终与学生们感情很深,尽心尽力地上好每一节课,修改好每一篇论文,指导他们考研或者帮助他们就业,我愿意帮助学生做我能做的一切。
我的专业方向主要是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1985年我参加了司法部委托中国政法大学举办的行政法学师资培训班,被行政法学界称为“黄埔一期”学员,师从应松年老师,后来又到北大做访问学者,师从姜明安和罗豪才老师。35年来我一直从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教学与研究。在教学上,其目标是培养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法律人才,掌握行政法学基本理论并能运用这些理论研究和处理行政领域实际问题。主要开设两类课程:一是本科生的行政法学;二是硕士生的中国行政法基本理论。我认为,老师不仅要使自己成为法学家,还要成为法学教育家,必须研究所承担课程的教育规律和教学技能技巧。传统教学以老师为中心,学生处于被动接受知识的地位。现代教学以学生为主体,老师则处于引导和辅助的地位,这给老师提出新任务,老师应该是课堂的组织者,要通过老师的组织把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调动起来。因此老师在课前必须根据不同的教学对象、培养方案以及这门课程的要求进行课程设计,比如哪些内容由学生课外自习,哪些内容通过课堂教学完成;在课堂教学中哪些内容作为重点,哪些内容一般处理;对于重点内容,哪些需要从理论教学上升华,哪些需要从实践教学上展开。
晓凤:听说咱们本科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是学校的精品课?您是如何给本科生讲这门课的?
梁老师:作为法学院的教师,在教学中自然应当带头落实法学院的办学定位,经与我们专业的老师们商量后,我们对本科教学做了两项改革。一个是将教材由原来姜明安老师主编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就是北大和高教出版社出版的那部红色封面的书,改为马怀德和张树义老师主编由法大出版社出版的《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我以为这是实事求是,教材必须适应教学对象,原有教材的内容过于繁复,不适合我们学生的状况,盲目“追高”容易适得其反;另一个是我们老师和研究生共同编写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进阶》的教学指导用书(现已修订),与上述教材配套使用,这本书通过法理梳理、法律导引、辨法析理、案例分析、纵深探讨和拓展阅读等环节的训练,培养学生运用行政法律分析和处理行政事务的能力,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内容上,我的体会是因为行政法没有统一的法典,因此必须先为学生描述出行政法的理论体系,帮助他们搭建起知识的框架;接着按照这一体系为学生讲清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及主要的法律规定,在这一阶段一定要反映最新的科研成果;最后因学生对行政管理没有实际感受,对于这一体系的重点部位的理论应为学生安排实践教学,增加他们的感性知识。在教学方法上,我认为完全采用英美式的讨论方式不适合我们的学生,我的主张是理论讲授与实践教学兼而有之为好,其比例应为六、四开。实践教学中我通常使用讨论、观摩、模拟、参与等方法。比如,交通委起草有关共享单车管理的条例,他们让我拿意见,因为学生刚好学过行政立法这一部分,我就把它当一次作业布置给学生,每人限提五条修改意见并说明理由,然后大家讨论我来总结,最后我让学委把多数人认可的意见整理出来,我审定后交给交通委,这样的学习会比单纯读书效果好。另外,在讲授行政机关的概念和种类学生在理论上很快就能把握,为了让学生有感性认识,我把上一年度的公务员招考公告所列单位拿来让大家做具体分析。我讲行政诉讼法时,每次都会组织学生到法院观摩行政案件庭审或者把行政庭的法官请来为学生介绍情况。
晓凤:您是如何进行科研的?您的科研工作有什么特点?
梁老师:承接过一些科研项目,比如纵向的有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法制保障的司法部课题,以及地方政府法治指标体系等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课题,横向的有天津滨海新区条例的修改和西青区政府信息公开等问题研究等。也有一些成果,如独著《行政执法论纲》、合著《行政不作为之行政法律责任探究》,论文《关于强化我国行政执法监督的思考》和《关于我国行政裁决制度重构的思考》等,数量不多,质量也有待提高,但我一直追求一种状态,就是聚焦中国法治建设的关键问题并且力求在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上形成自己的看法。30多年来我很幸运地参加了我国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立法研讨以及法律生效后的宣讲活动,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见证了我国政府法治发展的历程。我高度重视地方政府法治建设。自1996年起至今一直兼任市政府法律顾问,25年来我参与编制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参与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等文件,参与制定一批地方法规和规章,参与处理一些法律争议案件,提出的许多意见和建议得到相关部门领导的肯定。去年我应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邀请与其他专家一起,作为司法部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北京和湖南部分地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项目)的情况进行实地考察获益良多。
五、春华秋实 硕果满园
晓凤:我从教育部发布的全国高校法学学科评估结果看,我校法学学科成绩在本市地方法律院校名列前茅,您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我们突出的成果?
梁老师:法学专业与学科建设的终极目标是出成果,这个成果包括法学研究成果和法律人才培养成果。我先说一下法学研究成果,法学院设立后10多年来我们开始实现由教学型向教学与教学科研型的转变。据统计2013-2015年,在立项上,获得省部级以上项目51项,其中郝磊、孙立文、郭明龙、郭小冬等老师曾主持国家项目,孙立文、尚海涛、郭庆珠、魏建新、刘武朝、张晶和于连超等老师曾主持教育部和司法部项目受到大家的赞誉。在成果上,发表了论文696篇,出版了专著63部。韩志红教授有关公益诉讼,吴占英教授有关坦白制度的研究在学界引起重要影响。除个人成果外,2010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法学教育改革与探索——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的新视角》一书,汇集了法学院30多名教师对此问题研究的集体成果值得重视。另外2009年10月我院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对本市30年来现行有效的151项地方性法规进行清理,对与上位法不一致之处提出许多建设性修改意见,受到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的肯定。按我的理解,这种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实践成果也是一种科研成果。
晓凤:没来天师大之前就听说咱们学校培养了许多优秀人才,很想听您给我介绍一下师兄师姐的情况。
梁老师:我们的优秀学生很多,这里只能说一些代表。在学术界,如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王秀梅教授,南开大学博士生导师张玲、史学瀛和陈耀东教授等;在政府部门,如在市司法局担任领导职务的王红卫,在市政府办公厅担任领导职务的朱峰,在北京石景山区政府担任领导职务的李新等;在司法部门,如获得“全国最佳公诉人”荣誉称号的尹东华,“中国法官十杰”金法槌奖获得者杜建军,“天津市十大优秀检察官”称号获得者孙焕荣,“天津市十大优秀法官称号”获得者刘玉梅,在审理周永康、赖小民等重大案件中担任主审法官的丁学君和康建茂等;在律师界,如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的杨春慧、杨月明律师等。
前面说的是建院前20年的校友代表,经初步了解,我们高兴地看到建院后一批优秀校友开始崭露头角。孙政,03级本科生,现在本市河西法院政治部担任领导职务;张帆,04级本科生,现在泰国从事对外汉语交流工作,多次获得国家汉办表彰、嘉奖;高宏亮,04级宪法与行政法学研究生,现为本市河东区法院办案标兵、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多项调研成果获全国法院行政审判优秀业务奖;焦艳鹏,05级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澳门大学法学博士,现为天津大学博士生导师;李迪,06级本科生,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生,曾在英国读博,现在北京师范大学任教;常顺奇,06级宪法与行政法研究生,自主创业成立天津星聚律师事务所,以服务中小民营企业为特色取得突出成绩;任龙龙,07级本科生,对外经贸大学硕士、博士,现在西南政法大学任教;王子超,08级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现在山东德州市中级法院工作,曾获山东省法院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董璞玉,09级本科生,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现就读于该校刑法学博士研究生;陈冠宏,10级本科生,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现在香港大学攻读博士学位;冯雪娇,10级本科生,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现在日本早稻田大学攻读博士学位;袁岸乔,11级本科生,南开大学硕士研究生,现就职于最高人民法院,同时在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攻读博士;曹纪元,11级法律硕士,现在天津市检察院二分院工作,在侦查中央交办的案件中成绩突出;吴世伟,12级民商法学硕士生,现就职于北京金融交易所成绩突出;刘慧,12级法律硕士,现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从事法制工作,荣获市五一劳动奖章、滨海新区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以上列举的只是优秀校友的代表,因时间关系肯定还有很多暂时未被了解到的情况,抱歉,但我坚信所有校友一定都在各自岗位上正奋力拼搏、争创佳绩,在此谨向所有校友道一声辛苦,同时也希望大家能把自己取得的成绩告诉母校,让我们一起分享。
六、感恩、期待与祝福
晓凤:梁老师,最后请您对大家说几句期望和寄语吧。
梁老师:前面介绍的成绩是大家共同努力下取得的,在这里我怀着感恩的心情,真诚地对我在担任法学院院长期间的上级领导、本院师生以及社会各界给予我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请允许我特别感谢张满柱、吴虹书记,陈卓昭、阮大强、杨金颖副院长,许立明、马昕副书记,马丽颖、李杰、张小蕾主任以及舒滨生、晁晓军、何潇、李东明、姜小艳、时小立、蒋馥蔚和苗培栋等管理人员,虽然他们多数人没有直接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但老师们在教学与科研上取得的成绩都与他们在管理岗位上的辛勤奉献息息相关。另外,由于本人能力有限,缺点错误在所难免,恳请大家谅解。
法学院新一届领导班子已开始工作并开局良好。希望他们能做好法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在新的起点上,奋力拼搏,开拓进取,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凝练办学特色,增强我们的核心竞争力,争取使我们的学院早日进入全国省属地方先进高校的行列。学院应继续大力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同时在新文科建设中,努力把我院建成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另外,在法学博士一级学科(含法律博士)申报上争取早日获得成功。
想和校友们说健康、平安和进步三个词,愿我们共勉。这次新冠肺炎给我们大家都上了一堂课,生命十分脆弱,祝福所有校友都身体健康,切记不要等到上了年纪才注意养身健体,更不要等得了病才去珍爱自己!接着祝福所有校友都平安。今天上午我在准备这个访谈的时候看到山东省纪检委昨晚通报,对聊城市冠县陈春秀、东昌府区王丽丽被冒名顶替上学一事的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46名公职人员被处理。我马上联想到不久前云南扫黑除恶中被中央督办的孙小果案件的调查处理决定,也处分了20名公职人员,全是倒查前20年的案子,听起来让人感到不寒而栗!我们法律人实际是生活在风口浪尖上,当大家从事法律工作,并拥有一定权力的时候,实际上是掌管着别人的机会、财物甚至生命,你的一个裁决会改变别人的生活,可能往好处改,也可能往坏处改。而此时此刻,你极可能成为居心叵测之人“围猎”的对象,因此我们必须保持定力,并且随着职务的晋升增强定力,坚守自己的良知,正确适用法律,兼顾天理、国法和人情,作出经得住历史检验的决定。最后,祝福所有校友都进步,既然我们学了法律,那么我们就要保持对法律的信仰,也可表述为“不忘初心”吧,无论你从事立法、执法、司法,还是从事法律服务或者法律教育,如果你所做的工作有可能使法律得以正确而有效实施,进而把中国的法治向前推进,即使是一点点,也请你挺身而出,积极作为!
晓凤:谢谢您!祝福您!
梁老师:不客气,也谢谢你,谢谢大家!
(本文有关统计性信息截止于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