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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晓萍校友感言
2020-09-07 11:06  

2003年金秋九月,我有幸被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录取,成为法学院独立建院后的第一批学生。回想起来到甘肃路校区报道的场景至今历历在目。还记得当时学院精心组织了开学报道仪式,热情的学长学姐们精心为我们服务,整个报到过程顺利通畅。只是当时觉得宿舍条件简陋,自己心里有些许失落。但仍然记得梁津明院长亲自到宿舍慰问新生,叮嘱我们虽然住宿条件是艰苦了一些,但请大家相信学院一定会让大家感受到温暖。听到这些自己心里的失落瞬间被一扫而空。很快融入了法一班集体,尤其正式开学以后,紧张的学习拉开序幕,法学院教会了我许多事情,使我永远受益。

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

之前对法律一点概念也没有,就是个法律小白。好在有这些治学严谨的老师们带我入门,让我学习到丰富的法律知识,坚定了法律信仰。记得杨金颖老师给我们讲授法理课,带领我们打开法律学习之门。我读过的第一本书《西窗法雨》就是杨老师推荐的。李昭老师的宪法课让我树立宪法权威。李旭老师的外国法制史,拓展视野。阮大强老师的刑诉法、民诉法让程序正义在我心里扎根。风趣幽默的张逢太老师讲解刑法知识重点难点突出,同时结合实际案例让法条通俗易懂。张老师常常几句话就点出来不同罪名之间的区别,听起来让人茅塞顿开。学识渊博的贾邦俊老师、郝磊老师。我的导师韩志红老师,还有梁津明院长,都分别从各自领域,传授法律知识给我们。贾老师的民法课合同法课程,郝磊老师的公司证券法课程,丰富的授课内容、严谨的治学态度、高尚的人格魅力,更树立了重徳明法博学躬行的法律素养。韩老师的经济法,梁院长的行政法等等,至今想起来每位老师上课的情形都历历在目。每位老师都用他们丰富的授课内容,严谨的治学态度,高尚的人格魅力影响着我们。他们不仅传授知识,同时也在育人,潜移默化,润物无声。我们不仅学到了专业的法律知识,更树立了博学笃行厚德明法的法律素养。

2010年学院硕士毕业后我自己有幸成名一名传授法律知识的老师,在工作岗位上我时刻以各位老师为榜样,严格要求自己,不断丰富自身法律知识,踏实备课,认真授课,传递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学生们法律信仰的培养。

二、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

读书期间,学院安排了许多实践活动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法律知识,掌握法律知识。在我们读书期间,学院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定期开放咨询。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也经常到居民区开展法律宣传。虽然初学法律,但同学们热情高涨,面对咨询的问题,都主动查询法条,竭尽全力帮助咨询人解答问题,自己对相关法条的理解也就更加深刻。

学院当时还安排了法院旁听,让我们切实感受真正的庭审程序。我们自己还组织了模拟法庭等实训活动,找寻社会热点问题,严格按照庭审现场走程序,在实践中学习,大家都飞快地成长进步。

三、理论之花常开

法律学习离不开实践的,同时法学理论研究也非常重要。在这个方面,法学院为我们请了许多名师名家做讲座。基本每周都可以听到专业性的学术讲座。涵盖法学内容的各个方面。不仅有各个学术领域的大咖,还有在立法、司法、执法等实践领域的翘楚。正是在这种浓厚的学术氛围下,学院迅速发展,我们读书期间学院硕士点发展到四个,同时成功拿下法律硕士的培养资格。

四、重德明法博学躬行

2003年单独建院开始,学院正是遵循重德明法博学躬行的院训,经过全体教职工一起努力,才取得了如此令人骄傲的成绩。而"院训"也深深地影响着我。踏入社会开始工作后,我将院训铭记于心,不断鞭笞自己。时刻牢记自己是天师法学人,将院训刻在自己心里,在工作岗位上不断丰富教学内容,踏实传授法律知识,注重学生法律思维和法律素质的培养。

时值学院40周年之际,桃李不言下自成蹊,祝福母校发展越来越好,未来可期!

校友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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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晓萍,法学院2003级本科生,2007级经济法学研究生,现为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法学系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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