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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大同先生与天津师大法学院
2020-09-07 11:04  

2020年是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建院40周年。时光荏苒,四十如斯,从六里台到兴文楼,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已经走过了40年的风雨历程。四十年春华秋实,四十载砥砺前行,四十岁栉风沐雨,成就了天津师大法学院如今的累累硕果。40年来,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为天津市政法战线培养了大批人才。回顾天津师大法学院40年的办学历史,永远需要铭记的是徐大同先生。

赤子之心,家国情怀

徐大同先生1928年出生于天津,19491月参加革命,后进入华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的前身)学习和工作,1978年,先生调入天津师范学院政法系任教。先生一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学术成就卓著,不仅是我国著名的政治学家,也是著名的法学家,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的起点就源于先生。先生一生立志高远,时刻关心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复兴,时刻关心中国政治学和法学的建设与发展,始终自觉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始终坚持为中国研究西方政治思想的理念,始终坚持公正、自由、平等的法治理念。先生曾言:“我是搞政治的,我认为法律不能没有政治,所以将法律和政治结合在一起。”先生不仅是西方政治思想史的泰斗,也是我国法学专业的权威,曾参与1954年宪法的起草工作,在中南海常驻半年为这部在中国法治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宪法进言献策。先生在人民大学法律系时主要的研究工作就是法理学(当时叫法学基础理论),当时先生秉持的教学原则就是“以中国为中心,把苏联的好东西学习过来,用中国话来讲,用中国事来讲。”拳拳之心、家国情怀贯穿了先生的一生,先生的一生是为实现共产主义伟大理想奋斗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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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时之需,广育人才

无论是政治学的教学研究还是法学的教学研究,先生始终秉持“党和国家需要什么我们就搞什么”的理念潜心治学,发展教育。1978年改革开放刚开始,国家提出四个现代化的口号,考虑到实现现代化必然需要一些法律方面的人才,而当时天津高校中都没有法律相关专业,于是在有关领导的推动下,准备在南开大学设立法律系。与此同时,天津师范大学也想设立法律专业,但当时面临着重重阻碍,一方面在师范大学开设非师范的法律专业是否适宜,另一方面也没有相应的师资力量。为此,先生四处奔波,选人用人,克服师资短缺的种种困难,在政教系成立了法律教研室开办了法律班。当时,百废待兴,在全国开办法律班的高校极少,除了五院四系等老的政法院校,新大学里较早开办法律班的就包括天津师范大学。在先生生前,郝磊院长曾去看望先生,在谈到师大法学院创建时先生曾言:“这个,不是我的谋划,是整个革命的需要,革命的安排。”先生的爱党爱国之心可见一斑。

在改革开放之初,天津各部门急需法律人才,但学校却没有足够的教师培养法律专业的学生。于是,先生亲力亲为,奔走于天津各部门各单位,亲自挑选法律专业毕业的人才到天师大来任教,第一批教师就是从希斌、曹康、王力生、刘维贤、李笃才等。在来师大之前,从希斌老师是中学语文教员,曹康老师是汽车配件厂的政治宣传干部,虽然他们都是北京政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朝阳法学院等高校的毕业生,但由于各种原因此前一直没有从事和法律相关的职业,可以说是先生将他们引领上了法律教学的职业之路。有了第一批教师,专业教学便开展起来,但法学专业课程门类多,师资力量依然严重不足。于是,先生从77级在校学生中选拔了四位优秀学生送到中国人民大学去进修法律专业,其中三位即梁津明老师、贾邦俊老师、李旭老师学成后回到师大执教。后来先生又派韩志红老师到北京进修了一段时间,回校后进一步充实了师资力量。先生办学育人思路开阔,极有远见,在师资力量短缺的情况下,先生一方面自主选拔培养人才,另一方面也积极寻求校外的帮助,先生曾在人大、北大工作,便邀请人大、北大的教授们来到天师大给学生们异地教学。当时交通不像现在这般发达,条件艰苦,但也正是有了佟柔老师、高铭暄老师、林榕年老师等一批法学大家的援助,才培养了一批质量极高的学生,才使天师法学院的法学教育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此后,从法律教研室到法律系再到法学院,从本科生的培养到研究生的培养,从业余法学院到专接本,在上个世纪的后20年,天津师大法律专业为天津市政法战线培养了一大批岗位急需的、高质量的法律人才,他们现在服务于天津市的各行各业,赢得了社会的普遍赞誉。徐大同先生正是这一崇高事业的奠基人,先生为天津市的法律人才的培养作出了突出贡献。先生虽已离我们而去,但先生的精神却深深的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天师法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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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德重教,理念传承

先生一生秉持“教学问、教做学问、教做人”的教育理念。先生认为,教师首先应该敬业,这样才能有动力和使命感,事业上、工作中有了挫折才不会丧失信心;其次要认真,在治学中要有严谨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如此才能使自己有足够的本领致力于传道、授业、解惑;再次要开通,在教学中要鼓励学生提出自己的见解和主张,这样才能教学相长。先生九十高龄仍然坚持给研究生授课,因为先生认为教学问乃是为师之本,先生更重以德育人,在先生眼里,“德”不仅指个人品德,更指综合素质的提高和人格的提升。先生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影响着自己的学生,他的教育理念也一直在法学院中传承。先生待人谦和、擅长社交、人缘极好,能够很好地团结他人。在谈到先生关爱后辈时,贾邦俊老师曾说:“其实我好多做法是跟徐先生学来的,受教于他,对我们影响很大,他就是特别能够团结大家,而且特别会关心别人,而且你有什么问题找到他,他想尽一切办法给你解决。所以我们师范大学现在的法学院,过去叫法律教研室、法律系,现在叫法学院,一路走来都是这样一种氛围。”忆起与先生相处的过往点滴,让贾邦俊老师记忆深刻的是,为了能让他们四人到人民大学学习,先生跑前跑后,无论是生活上的事情还是学习上的事情都为他们妥善安排。“他不光和勤杂工,跟哪个部门的哪个老师,各个方面的人都特别熟,所以他在那给我们安排的非常周到。”贾老师如是说,“我一直觉得我们能够从事法学这样一种专业学习,一辈子从事法学这样一种事业,他是自己人生事业的开路人。而这一抉择,开辟了我一生的事业轨迹和生活轨迹。”先生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对年轻人特别关心,无论是生活上还是学习上的问题,徐先生都会全身心地给年轻人帮助,对身边的每个人都十分关心。先生身上没有一点专家、教授的架子,他做人做事的品格对当时的学生们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先生治学做人的精神也同样影响着一批又一批的师大法学院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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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关如铁,逐梦时代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众所周知,这是先生奉行一生的座右铭,这句话不仅代表着先生的人生态度,也体现着先生的探究精神。也正是在这样的人生观、价值观的引导下,先生在学术研究中取得了卓越的成就。先生在古稀之年曾经概括自己说“一老一少,一大一小”,意思是“从1950年开始教书,资格老,但是知识少;年龄大,但是学问小”。无论何时,先生都始终保持着一种归零的心态,在学术上不断地重新开始,永远“从头越”。如今,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也走过了四十年的光阴,站在新时代的起跑线上,师大法学院也展现出“雄关如铁,从头越”的豪迈精神,不断在教学研究中取得佳绩。今天,天津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已成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天津市级品牌专业建设点,2017年法学学科被列为天津市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同时被列为天津师范大学前沿活跃学科,成为天津市“区域一体化与法治建设”特色学科群牵头学科;获批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优势特色专业项目”,在2019年更是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先生生前曾就天师大法学的发展叮嘱新一届学院领导班子:“记住,一切从实际出发,是要建立中国的法律,这是个基点。我们是搞中国的法律不是搞外国的法律,这样搞起来就没有错。不能离开实际,不能离开中国。这两点是必须的,永远不能离开这两点。”无论是学术研究还是教书育人,先生始终把党和人民放在首位,一生坚守马克思主义。在一次公开讲话中先生曾说“治学是一件大事,需要具备诸多条件和要素,既要有高尚道德情操,又要有渊博的学识、严谨的态度、合作的精神,而最关键的是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这是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区别于其他哲学社会科学的根本标志。”选择了马克思主义就是选择了一条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的道路,先生的一生正如他的名字一样为实现“人人为公,天下无处不公正,无处不饱暖”的大同世界奋斗了一生。

四十年来,天师大法学院始终坚守“重德、明法、博学、躬行”的院训,始终传承徐大同先生的法治精神,脚踏实地,勇攀高峰,为社会各界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的法律人才,为法治中国不断贡献着自己的力量。古人云:“四十不惑”。经过四十年的积累和发展,天师大法学院的目标和定位也更加清晰,我们将不断为建设高水平法学院而努力,我们将以“雄关如铁,从头越”的精神为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饮水思源,在院庆日即将到来之际,我们更是无比怀念先生,我们将继承先生之志在实现法治中国,大同天下的道路上勇往直前。



(撰稿:谢飞,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2019级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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