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荏苒,岁月如歌,师大法学院自1980年设立法学专业,已经走过了四十年的风雨历程。师大法学院建院三十周年庆典的情景还历历在目——那时的我还在读研三,师大学子翘首企盼的图书馆还没有建成,院庆大会是在音乐厅举行的——转眼间,又要迎来建院四十周年庆典。“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回忆起与学校,与学院,与老师,与同学共同经历的那段时光,点点滴滴都让人感到温暖和亲切。
记得入学后的第一门课是李旭老师教授的法理学,前几节课采取老师讲授的形式,后几节课则采取集体讨论的形式。我本科学习的是工科专业,刚刚转入法学专业学习,充满了新鲜感,进入讨论阶段后非常“踊跃”地参加对其他同学论文的点评。我那时尚未经过系统的法学专业学习,也没有法学实践经验,与其他科班出身的同学相比,法学知识水平差得不是一点儿,回想起来真是无知者无畏啊!还好老师和同学们对我都十分包容。根据教学安排,跨专业学生需要选修部分本科课程,所以我选修了阮大强老师教授的民事诉讼法。阮院能够把晦涩的理论知识与生动的实例结合在一起,讲到关键知识点时与学生进行恰到好处的互动,授课语言风趣幽默,还不时抖个包袱,课程既生动、活泼,又严肃、认真,让人受益匪浅。
那时候民商法教研室的师资力量正处于一个蓄势待发的阶段,好几位老师外出深造,贾邦俊老师作为民商法专业学科带头人,带领教研室不多的老师一起承担起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繁重的授课任务。贾老师对我们的要求十分严格,如果当天的课程没有好好准备,一定会受到严厉的批评。为了丰富我们的学习生活,贾老师带领我们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有论坛,也有实地调研,还有深入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实践活动,既提高了我们学习的兴趣,也倒逼我们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不断提高自身能力。郝磊老师教授商法课程时,总能从看似没有问题的问题中找出问题,引人思考,这种思考中的学习让学生记忆深刻。虽然毕业后我主要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但是郝老师教授的商法知识我并没有全部还给他,案件偶尔涉及到商事领域时,我不翻书仍能对相关知识记得一二。郝老师还教育我们,不要只重视法学专业学习而忽视人文修养,要多读些国学、散文,多留意身边的一草一木,这与现在有人提出的法官要注意避免“职业麻木”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于文萍老师教授的是民法总论,民法总论在民法的学习中具有基础性地位,是一门重要、难学的课程,现在我还在常常温习民法总论。于老师教授课程时给人的感觉是举重若轻,她带我们一起探讨第三人欺诈等前沿理论问题,而这些问题写入法律也只是不久之前的事情。
梁津明院长、吴虹书记以及学院的其他老师,为我们的学习、生活付出了大量的辛劳,回忆起来每位老师都让人感到亲切,每个情景都历历在目,限于篇幅就不再详细写了。
转眼间,距离三十周年院庆已经过去了十年,我完成了从法学爱好者到法学专业学生,又从法学专业学生到人民法官的转变,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以来,已经审结了一千一百多件案件。三年师大法学院的学习经历,为我日后的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重德明法、博学躬行”的院训,深深的刻在我的心里,我时时修养自己的品德,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储备,克服各种困难,让纸上的法律落到实处,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让每一位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聚是一团火,散是满天星”,毕业的时候大家说。我始终没有忘记自己是师大法学人,愿意以自己优秀的工作业绩,为师大法学院增添光彩。
十年,师大法学院从而立走向不惑,师资力量不断壮大,法学研究硕果累累,师大学子人才辈出,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祝福师大法学院建院四十周年华诞,相信,师大法学院在下一个十年中,定会书写出更加璀璨的华章!
校友简介
王子超,天津师范大学民商法学专业2008级研究生,现任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曾获山东省法院先进个人、德州市法院办案能手、德州市法院系统十佳青年法官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