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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法学会地方立法学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25年学术年会预通知
2025-10-30 10:19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成为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2024年7月18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要“编纂生态环境法典 ”,正式开启了我国生态环境领域法典编纂的征程。与此同时,推动教育法、行政法等其他领域的法典编纂亦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在此背景下,聚焦我国法典化的实践,在总结归纳法典编纂既有经验的基础上,探寻我国法典化的基本规律和可行路径,对于推动我国未来的法典编纂、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无疑具有重大的意义。正基于此,本次年会将在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同时,围绕“我国法典化的实践探索:经验与展望 ”这一主题展开研讨,期望大家能够为我国法典化的顺利推进奉献自己的真知灼见。现面向法学理论研究生者与法律实务工作者、学生等征集论文,特发预通知如下:

一、会议举办单位

主办:天津市法学会地方立法学会

承办: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

协办: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

二、年会主题及分议题

本届学术年会的主题拟定为:“我国法典化的实践探索:经验与展望 并可涵盖以下分议题包括但不限于):

1. 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我国法典化实践的指引作用

2. 各国法典化实践探索的比较与借鉴

3. 我国民法法典化的经验总结与问题省思

4. 生态环境法典编纂面临的法律问题

5. 其他领域法典编纂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其面临的问题

6. 我国不同领域法典化的路径取舍与模式选择

7. 我国法典化与地方立法的衔接

三、论文要求及提交方式

为保证会议质量,请拟参会人员围绕会议主题积极撰文。论文格式和注释体例参照《中国法学》。论文字数不少于 8000 字,并请提供 300 字左右的摘要。来稿请标注文件名“天津市法学会地方立法学会 2025 年年会论文”,会务组将视论文质量发出会议邀请函。

四、优秀论文评选事宜

为鼓励青年法学学者成长,本届年会将组织青年优秀论文评选。有关要求如下:

1.参评者年龄须在 40 周岁以下(1986 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参评论文请围绕本届年会主题撰写,论文重复率不得超过 20%。

3. 参评论文需于2025年11月30日前提交至指定邮箱tjlifaxue2025@163.com。参评论文应在邮件主题栏和论文正文第一页醒目注明“天津市法学会地方立法学会 2025 年年会论文(参评青年优秀论文) ”。论文提交成功后,会务组将以电子邮件回复确认。

4.参评论文须为参评者独立署名。

5.为提高透明度,方便社会监督,申请参加评奖的论文须收录于年会论文集;不同意收录的,视为放弃参加评奖。

五、会议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本次会议不收取会务费,不安排住宿,往返交通费用及住宿费用敬请自理。会议时间:2025 12 月举行(具体待定)

会议地点:待定,会议采取线下方式举行

联系方式:

刘东辉老师:13820071985

侯越:17502220824

王梦冉:17502220824

天津市法学会地方立法学会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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