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9日,由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承办的《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立法座谈会在法学院澍泽学术报告厅成功举办。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王洪,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工作处处长李昱旻,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办司法处副处长王艳水,市人大立法研究所副所长胡洪群,天津市司法局法宣处处长王璐,天津市司法局法宣处副处长张志锋,天津市司法局法宣处干部李圆,市人大代表、河西区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孙莹,市政协委员、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葛亚军教授,市政府法律顾问、天津九河律师事务所主任杨月明,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闫尔宝教授,天津大学法学院刘晓纯教授以及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阮大强,市政府法律顾问、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郝磊教授,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郭明龙教授等领导和专家学者出席会议。
会前,校长钟英华会见了王洪副局长一行。钟英华对王洪副局长一行来校指导表示诚挚欢迎,向各位领导专家介绍了近年学校综合发展和法学专业建设情况,并希望市司法局领导和专家学者多来指导,一如既往支持关心法学院和相关专业建设发展,深入密切产教融合,把法学专业建设与天津法治建设需要更加紧密结合,拓展理论实践平台岗位,共同为法治天津建设多做贡献。
王洪副局长对我校近年来长足发展表示祝贺,高度评价了学校法学专业为培养法治人才、充当法治智囊推动法治天津建设等方面所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希望进一步做好做优智囊,进一步加强广泛交流合作,促进理论实践有机融合,共同携手为开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局面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座谈会由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王洪同志主持。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阮大强代表我院对参会的各位领导以及专家学者表示欢迎,并简要介绍了我院的发展历程、学科建设、师资队伍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情况。他表示,师大法学专业成立至今四十三年来,始终以培养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人才、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为宗旨,为国家和地方尤其是天津市政法系统输送了大量的优秀法律人才,为建设法治天津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随后,天津市司法局法宣处处长王璐就《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草案)》的起草情况,从起草《条例(草案)》的背景和必要性、主要内容以及起草过程和征求意见的情况三个方面进行了说明,希望与会专家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就立法草案的内容提出意见建议。
座谈会第一阶段,各位专家学者就《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草案)》提出意见建议。专家们认为,草案规定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吸收国家最新法治建设成果对原条例进行全面修订非常必要,修订草案面向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人群和重点任务,更重任务分解和督促落实,有利于推动法治天津建设。大家围绕条例的立法精神、基本结构、具体制度、条例与相关法律的衔接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的建议。
第二个阶段,与会专家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进行了热烈的研讨。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郭明龙教授,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闫尔宝教授,市政府法律顾问、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郝磊教授,天津市政协委员、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葛亚军教授,天津市人大代表、河西区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孙莹,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阮大强,市政府法律顾问、天津九河律师事务所主任杨月明,天津大学法学院刘晓纯教授分别围绕如何在法治文化建设中彰显天津特色、用好案例宣传、挖掘法治文化内涵、寓教于乐讲好法治故事、兼容涉外法治与涉外法治、加强和谐诚信文化建设等方面发表了自己的真知灼见。
在顺利完成本次立法座谈会各项议程后,天津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王洪针对座谈会上的发言,作出了四点总结:一是感谢大家的宝贵建议,相信大家的建议必将为立法提供重要参考;二是希望参会的专家学者继续为法代言,做法律文化的传播者,这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来说必不可少;三是希望专家学者们继续参与国家治理,运用自己在全面依法治国领域的思考,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专业的意见;四是希望专家学者们能够继续为民建言,做好和群众的沟通,反映群众最真实的意见。
会后,我院领导一行陪同王洪副局长一行参观了法学院。
多年来,我院积极服务天津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在立法、司法和执法、法治宣传等方面不断贡献力量。此次研讨会在我校举办,既是对法学院服务法治天津建设能力的肯定,也有利于法学院进一步落实新文科建设要求,在人才培养中开展政产学研协同育人进一步提升育人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