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十八届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公布,我校获奖数量再创新高,共有57项成果获奖。此次我市法学类成果奖19项,我院3项成果获奖,在全市地方法学院系中获奖数量位居第一。其中,焦艳玲教授的专著《药品侵权问题研究》荣获二等奖;尚海涛教授的著作《网络平台私权力的法律规则》、王海军教授的著作《自杀行为及其关联行为的刑法学分析》获三等奖。
焦艳玲教授的专著《药品侵权问题研究》是基于药品所具有的特殊性,致使传统的产品责任理论无法涵盖药品侵权的所有问题。《药品侵权问题研究》一书采用侵权法的一般原理分析药品侵权的法律问题,找到药品侵权的特殊性,从而为丰富侵权法理论提供参考。本书的意义在于挖掘药品损害救济的难点,通过理论上的对比、分析和建构,寻找药品损害救济的途径和模式,为药品侵权责任立法提供进路,为药品侵权案件的司法裁判提供指导。
尚海涛教授的著作《网络平台私权力的法律规则》主要聚焦于网络平台私权力问题。网络平台治理主要依靠政府规制与自我规制双重方式,两者之间既有制度边界,又存在制度合作的空间,需要将两者进行制度优化。数据可携权是破解平台大数据权力的重要抓手,我国数据可携权的建构应采取和缓化路径,即先设立数据接收权,待条件成熟时再将数据转移权纳入其中。网络平台法律规制体系的创新,需要秉持包容审慎、精准性和技术性、有限干预和激励原则,合理设定网络平台法定义务的边界,适度规制平台私权力并促进多源数据共享。
王海军教授的著作《自杀行为及其关联行为的刑法学分析》对长期以来司法领域处置此等行为进行了全面深入地剖析和反思,对比了德日等国相关刑事立法及司法现状,提出了迥异于传统观点、吻合现代中国国情民意的见解主张,释明了当前中国刑事立法的真义。著作着重分析、阐释了生命权的真正意涵,自我决定权的法律位阶和行使权限,结合中国的立法特色探寻、论证出处罚自杀关联行为的理论路径和实质依据及其对应的司法路径和处置方案。
近年来,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注重提升教师科研创新能力。以上成果的获奖有助于推动科研上台阶、上水平,为我院建设国内一流法学院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