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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参与协办的“助力新质生产力 开启天仲新篇章”专场培训交流会成功举办
2024-05-06 11:47 孙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即将迎来四周年之际,由天津市仲裁委员会、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联合主办,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天津天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协办的“助力新质生产力 开启天仲新篇章——民法典颁布四周年与仲裁实践展望”培训交流会,2024427日在天开高教科创园成功举办。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处处长、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博士陈龙业,天津市司法局副局长袁红丽、天津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金鸿侠、天津市法学会党组成员、联络部主任刘翠山以及来自天津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天津商业大学、天津医科大学等高校的专家、教授,本市金融机构和司法机构相关负责人,业界人士、企业代表等近400人参加。

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天津市司法局副局长袁红丽表示,此次民法典颁布四周年培训交流活动是我市法学理论与实务界相互融合促进的有益尝试,可以更好共同服务以天开园为代表的我市新质生产力发展主体,为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天津市司法局副局长 袁红丽


天津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金鸿侠在致辞中指出,仲裁作为多元纠纷化解方式之一,是国际通行的纠纷解决方式。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对外经济贸易的增多,仲裁的认知度和优势日趋凸显。开展本次系列活动的初衷,是为不断提高民法典的理解及适用水平,同时全面推动天津仲裁工作高质量发展,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迈向新台阶,让天仲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护航天津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天津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金鸿侠

 

天津市法学会党组成员、联络部主任刘翠山表示,民法典作为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在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对法治建设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天津市法学会党组成员、联络部主任刘翠山

 

 

 

 

在下午的专场研讨中,本院教师在多个主题分别就各自学术领域做专题发言和点评,听众反响热烈。在民法典合同编通则专场中,贾邦俊教授、王春梅教授和郭明龙教授分别就《合同通则司法解释方法论之一——“多因素量化分析法”》、《涉第三人合同规则的适用》、《直播经济合同中主播违约时的违约金调整》进行专题发言,焦艳玲教授做了点评;在金融专场中,朱沛智副教授就《借贷纠纷中担保人认可“借新还旧”的司法认定》进行了专题发言;在知识产权专场中,刘武朝教授就《合同自由与垄断纠纷》进行了专题发言。本院研究生60多人旁听了专场培训和研讨。

通过此次活动,本院师生加深了对商事仲裁的了解和认识,更加关注民法典适用中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提升了为本市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的自觉性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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