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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磊院长应邀参加“涉外法治建设与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研讨会
2024-05-14 17:06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高质量推进郑州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建设,5月11日,由郑州大学法学院和郑州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主办、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协办的“涉外法治建设与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研讨会在郑州大学主校区综合管理中心第四会议室隆重举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潘剑锋教授,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副会长、复旦大学张乃根教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李树忠教授,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沈阳师范大学校长杨松教授,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杜焕芳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周长军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彭诚信教授,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张亮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尹飞教授,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熊伟教授,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副院长漆彤教授,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彭文华教授,以及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苏州大学法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河南大学法学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贸促会河南调解中心、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庭、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等省内外专家学者80多人出席本次研讨会。研讨会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苗连营教授主持。郑州大学党委书记别荣海教授沈阳师范大学校长杨松教授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一级律师杜炳富主任分别致辞我院郝磊院长应邀出席会议。

在上午两个单元的主题发言阶段,潘剑锋、张乃根、杨松、熊伟、郭宗杰分别以“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北京大学法学院的认识与实践”、“推进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涉外法治问题”、“关于涉外法治的几点思考”、“发挥粤港澳大湾区优势,创新协同培养涉外法治人才”、“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暨南实践”为题做主题发言。杜焕芳、周长军、彭诚信、张亮、尹飞分别以“关于涉外法治与人才培养的几点思考”、“涉外法治人才国际化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落地举措”、“对高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若干思考”、“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中财实践”为题做主题发言。在下午第一单元的主题研讨阶段,彭文华、郝磊、漆彤、王江华、蔡开明、马志强分别以“关于涉外刑事法治人才培养的几点思考”、“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与模式探索”、“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有效维护我国海外利益”、“从涉外案件审判看涉外法治人才能力的提升”、“中美博弈下中国企业国际化经营的挑战和应对”、“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着力点”为题进行发言。在下午第二单元的主题研讨阶段,程雪阳、龚红柳、韩永红、马波、白云飞、王圭宇分别以“涉外法治人才的层次以及其培养模式”、“新时期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若干反思”、“我国涉外法治建设:回顾、经验与展望”、“内蒙古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实施举措与未来设想”、“国际经贸规则变化对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影响”、“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郑大实践”等为主题进行发言。郝磊院长在发言中指出,高等学校法学院应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培养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养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并指出各高等学校涉外法治人才模式的选择既需要考虑自身的办学条件、学科特色,又需要考虑人才的市场需求及学校本身的区位优势。同时,郝磊院长梳理了天津各高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主要模式,并着重介绍了我院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实践探索和主要做法。

在本次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围绕涉外法治建设与卓越法治人才培养进行深入交流和研讨,各抒己见、精彩纷呈,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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