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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王伟国研究员做客我院君辉法学讲坛
2024-06-20 17:18 周超凡 


2024年6月6日下午,由我院和天津君辉律师事务所共同主办的“君辉法学讲坛”第九讲在我校劝学楼B座215教室举行。中国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王伟国研究员以“党内法规是什么”为题作了报告。讲坛由法学院院长郝磊教授主持,天津君辉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婷律师和法学院副教授李敏老师担任与谈人。法学院党委书记何璐、副院长郭明龙以及我院师生等150余人参加此次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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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郝磊院长首先对王伟国主任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王伟国主任的学术研究成果。他表示,王伟国主任长期深耕于党内法规研究,并参与撰写《党内法规学》等教材,今天的讲座具有双重的意义:一方面,此次学术报告讲座,王老师作为国内权威的党内法规研究专家将为我们分享他关于党内法规领域的研究成果和学术思想,引领大家更好开展党内法规的研究;另一方面,我们当前正处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阶段,此次讲座有助于引领与会的师生党员加强对党内法规的学习,通过对党内法规的脉络、体系的深入理解,提高遵法守纪的自觉性。

王伟国主任首先以自己从法律学人逐步转变为党内法规研究人的经历为引子,指出法律学人只有准确把握了党内法规的内涵,对法学问题的研究、对法治逻辑的掌握才能更加全面、彻底。王老师又以“大家眼中的党内法规是什么”为题与三位师生进行了互动交流,从党内法规制度发展简史、党内法规概念演变简介、新时代党内法规的角色定位、党规与国法关系辨析、党内法规学学科建设之路、研修法学不可忽视党内法规六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讲解。

就党内法规制度发展简史而言,王伟国主任介绍了党内法规制度在建党时期、新中国成立、改革开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等不同时期始终紧扣时代主题,呈现与时俱进、守正创新的鲜明时代的特点。在阐述党内法规概念时,王老师讲述了“党规”概念自1938年9月首次提出至1981年6月中央文件第一次使用“党内法规”表述的历史沿革,党内法规应当包括主体、本质、内容、保障、形式及属性六个构成要素,党内法规可以从“七个专门”进行解释。对于新时代党内法规的角色定位,王老师分析了党内法规在政治保障中、新时代新的伟大工程中、国家治理体系中、学科建设中以及法治建设中的角色定位以及在不同角色定位中的重要作用。同时,王老师指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在党规与国法关系辨析中,王老师介绍了党内法规的法属性之争议,指出了对于党规与国法关系认识存在的五个误区,说明了党规国法的四种主要关系形态。对于我国党内法规学科建设,王老师指出,党内法规学成为一门学科,是党内法规实践长期发展和党内法规研究不断深化的结果,是坚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客观要求。最后,王老师强调研修国法不可忽视党规,当前党内法规研究正形成星火燎原之势,不研究党内法规,就难以真正构建起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

讲座结束后,天津君辉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婷律师、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敏老师两位与谈人进行了与谈。李婷律师首先分享了作为律师在司法实务中与党内法规的交集。她提到,全面从严治党以来,我国的司法环境得到了明显的改善,法官与律师对于法律进行了更多的“对话”,法官也愿意听到律师的声音;对于自身来说,深入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感受到了思想统一和遵守秩序的重要作用。李敏老师在与谈时提到,我们需要正确认识党内法规,其具有丰硕的研究成果、厚重的历史和现实的实践,并在微观与宏观的层面谈了自身的学习体会,并建议法科学生也可以发掘党内法规的研究写作方向,对于是否将党内法规列入法学课堂,李老师指出,党内法规的研究需要更加完善的资料、案例等与之相配套。


与谈结束后举行了赠书仪式。作为《党内法规学》一书的编写者之一,王伟国主任说到,希望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以此为火种,祝愿学院能够加强纪检监察学、党内法规学的教学研究,在此领域取得丰硕的成果。郝磊院长代表法学院接受了赠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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