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期末考试管理,明确学期末各项工作职责与规范要求,2024年6月20日下午,法学院在澍泽学术报告厅召开了教学工作会议。学院党委书记何璐,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尹德军,副院长郭明龙、曲佳丽,全体教师参与会议,会议由何璐书记主持。
郭明龙副院长对本科期末考试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强调了教学质量的重要性以及期末考试各项工作的规范要求,涉及考试命题、监考规范、成绩评定、阅卷规范以及材料提交等方面。
考试工作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检验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加强考试工作的规范化,校院两级先后出台《天津师范大学考试质量管理工作条例》和《法学院考试质量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对考试的全流程管理提出规范性要求,是做好相关工作的重要依据。本次会议旨在严格落实以上规范要求,全面加强教学管理,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培养目标。
此次会议是一次重要的教育教学工作布置会,也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法学院教师将继续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有效的工作措施,扎实开展考务工作,确保期末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平稳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