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天津市法学会地方立法学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25年学术年会举办。本次会议由天津市法学会地方立法学会主办,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承办,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协办。来自天津市有关高校、科研机构、司法实务部门的150余名会员代表参加本次会议。

天津市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张劲枫代表市法学会对当选的立法学研究会新一届理事会表示热烈祝贺,并希望新一届理事会在会长的带领下,有效凝聚各方智慧力量,紧紧围绕国家和地方立法实践需求,深入开展理论研究与实务探索,为我市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供强有力支撑,在推进法治天津建设的进程中书写更加辉煌的篇章。
天津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佟德志谈到,高校的人才培养和学科发展需要与社会深度融合、和谐共振。师大法学院一直十分注重服务天津地方立法工作,近日刚刚被人大常委会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又作为市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的挂靠单位顺利组织研究会的换届会议和学术年会,体现了社会各界对于师大法学学科的充分认可和高度重视,学校将进一步深化产学研用有机融合、更好地提升服务法治天津建设的质量水平。
天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原主任委员高绍林表示,研究会的更名标志着眼界的拓宽,既要立足天津,也要放眼全国和世界。他表示要时常关注立法草案,积极建言献策,重视立法学理论研究,加强立法人才培养,依托天津师范大学等院校优势,为立法事业储备人才。
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冯玉军代表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在致辞中结合自身教育经历表示,天津是中国近代法学教育与法治创新的重要发源地,拥有深厚的立法传统,并提出立法学研究会应注重政治引领、深化理论与实践融合、积极参与立法实践、加强立法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等四点展望。

会员代表大会上,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郝磊介绍了法学地方立法学会筹备工作情况,并作了学会更名和《天津市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工作规则(草案)》的说明。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学会更名以及《天津市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工作规则(草案)》,选举产生了天津市法学会地方立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成员,66位来自天津法学界和法律实务界的代表当选为天津市法学会地方立法学会理事。
随后,天津市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举行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的常务理事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郝磊当选天津市法学会立法学会会长,高向军、王建学、王彬、武志、张红侠、冯博、张涛、郭庆珠、郭雪慧当选为副会长,我校法学院刘东辉副教授当选为秘书长。
郝磊围绕感谢、坚守、创新三大核心要点作表态发言。他强调,新一届理事会将团结带领天津地区立法学研究者和法律实务工作者,聚焦新时代立法实践中的新问题、真问题,努力推动立法学理论与实践创新,为国家与地方立法工作和法治建设奉献研究会的智慧和力量。随后,本次大会聘任天津市法学会地方立法学会第一届会长、天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原主任高绍林与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冯玉军教授为研究会顾问。
主旨演讲环节,冯玉军教授以“新时代立法理论与实践的前沿问题”为题作出主旨演讲。天津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王建学教授、南开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王彬教授、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郭庆珠教授、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郭雪慧教授、国浩律师(天津)律师事务所主任韦祎等发言人围绕行政法总则制定、新时代法典编纂的基本经验、权利推定的后果论思维、生态环境法典编纂视角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律师行业参与地方立法研究的时代需求与重要意义等主题作报告。河北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律学院田文利教授与市人大立法研究所张宜云副研究员进行了与谈。
天津市司法局副局长高向军致闭幕辞。她向为会议成功举办付出辛勤努力的工作人员、协办方以及参会代表表示衷心感谢。她表示,本次会议的成功举办,恰逢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刚刚对未来五年提出规划建议的重要时刻,契合了天津加快建设现代化大都市的现实需求。会议既回顾了我国法典化的探索历程和实践经验,也探讨了新形势下我国法典编纂面临的新课题,充分展现了我市立法学界紧跟时代步伐、回应现实需求的学术担当,也彰显了理论与实务深度融合的良好态势。

闭幕式上,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东辉介绍了本次学术年会的论文征集、评奖及获奖情况。南开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王彬教授宣读获奖名单。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原主任委员高绍林、天津大学法学院王建学教授、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郭雪慧教师、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党总支书记侯宇、河北工业大学田文利教授等嘉宾为获奖论文作者颁奖。